【提分之战】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备考习题之战7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来学网【习题】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同时,双方针对结算条款签订了与备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补充协议。后双方因计价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法院此时应以( )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真题2011】
A.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B.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
C.类似项目的结算价格
D.市场平均价格
【答案】B
【解析】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习题】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设备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3】
A.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B.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纠纷中,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习题】某项目2017年3月1日确定了中标人,2017年3月8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17年3月12日中标人收到了中标通知书,则签订合同的日期应该不迟于( )。
A.2017年3月16日
B.2017年3月31日
C.2017年4月7日
D.2017年4月11日
【答案】C
【解析】该题考点是招投标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6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的有( )。【真题2017】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
B.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C.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D.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的
E.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的
【答案】AD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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