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重点】202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精选考点(10)
2020年02月21日 来源:来学网第十章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一、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 |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支付违约金 |
2.行政责任 |
(1)行政处罚: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⑥行政拘留 |
(2)行政处分:①警告;②记过;③记大过;④降级;⑤撤职;⑥开除 |
|
3.刑事责任 |
(1)主刑: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
(2)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
二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一)假药的认定及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定性 |
情节 |
假药认定 |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 |
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
(1)“国药监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
二)生产、销售假(劣)药行政责任
违法情形 |
行政责任 |
(1)生产、销售假药的、医疗机构使用假药 |
①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 |
(2)生产、销售(劣)药的、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
①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 |
(3)生产销售假(劣)药企业直接负责人 |
“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4)生产、销售假药从重处罚情节 |
①以“麻、精、毒、放”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
(三)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刑事责任
1.《刑法》140、141、142条: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定罪量刑
名称 |
定罪情形 |
量刑 |
假药罪 |
(1)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劣药罪 |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伪劣产品罪 |
在生产、销售劣药尚“不足以”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时,可能因为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 |
2.《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劣)药量刑认定
(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①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
(2)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
①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
(3)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①致人重度残疾的; |
(4)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
①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婴、儿”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
随堂练习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
2.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
3.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正确答案』DCB
『答案解析』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情形按假药论处的是
A.不注明生产批号的
B.被污染的
C.超过有效期的
D.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注明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的按劣药论处,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的为假药。
通过改换包装而改变原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的药品,应当定性为
A.假药
B.劣药
C.按假药论处
D.按劣药论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改变原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使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多加药用淀粉少用主药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表述不一致,其外包装上添加了可以作为前列腺炎的二线用药的适应症等。
1.上述信息中所指的四种情形,应按假药或者假药论处的是
A.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
B.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
C.药品超过有效期
D.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超过批准的说明书内容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C属于按劣药论处,多加药用淀粉生产降压药为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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