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

261. 1.工程总概况 某市大学城综合商业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74634.28m2,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北区总建筑面积:106952.53m2,南区总建筑面积67681.75m2。本项目北区包括1号公寓、酒店、商业、餐饮、地下车库等功能;南区包括3号公寓、办公、商业、餐饮、电影院、地下车库等功能。建筑层数:地上8层(裙房4层),地下2层。结构形式: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7.7m,最高点71.3m,室内外高差0.6m。 2.事故经过 某日早上8时30分左右,现场负责人吴某在安排工作时,发现李某在南区东立面悬挑式钢平台,上作业。李某进行置埋件锚栓钻孔施工时,解开安全带,左手捂胸,右手抱头,吴某询问具体原因,李某表示身体难受要下去休息,随后沿平台端头往下爬,忽然掉下去,吴某安排工地材料员周某拨打120,随后120急救车将李某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3.事故原因 (1)李某因身体不适,违规从平台没有施工通道和爬梯的端头向下爬,不慎坠落。 (2)现场搭设的悬挑式钢平台未完全按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搭设及验收,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在悬挑式钢平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安排工人上架作业。 (4)悬挑式钢平台设置专项施工前,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2.简述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3.请简述悬挑式钢平台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4.简述专项方案包括的内容。
262. 某建筑工地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发生一起打夯机致人死亡事故,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调查组到达该单位后,首先召集事故现场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询问。同班组部分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班组正在进行土地平整作业,需要使用打夯机将土压实。由于工期较为紧张,现场同时使用2台机器进行交叉作业,每台机器安排两名作业人员,一人负责机器操纵,另一人负责整理线缆。在作业过程中,另一台机器将其线缆压断,此时该区域正好有积水,导致整理线缆的工作人员触电。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发现后立即准备停电,但发现断路器未设置在机器开关箱内而是设置在分配电箱内,由于分配电箱距离事故现场较远,分配电箱处工作人员未能听到呼叫,于是工作人员跑步至分配电箱进行停电,造成处理时间延长。 调查人员遂对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发现该技术负责人刚从其他项目部调动至该项目部不久,对项目情况完全不了解。调查人员核查其相关证件及安全培训记录时,发现其安全教育再培训未达到相关学时要求,且部分培训记录为他人代签,本人未参加相关知识培训。 调查人员又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其供电线路与外电线路共用,保护接设不符合要求,漏电保护装置损坏,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导致漏电后线路不能有效切断电源,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施工现场与外电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保护接设要点。 2.简述施工现场夯土机械为防止漏电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3.简述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系统“配电间距”的主要要求。 4.简述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63. 2019年8月16日7时,甲建设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A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TJ-4标段会展中心站土建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使用一台XGC55汽车起重机(整机质量46.12t;单件最大起重量28.6t;起重机尾部配重16t)要将另一台Z8FKT-Z小型汽车起重机(装备质量15.4t)吊入基坑之中。8时,吊装前的准备工作就绪,在司索信号员张某的指挥下,汽车起重机司机赵某开始了吊装作业。赵某先是吊起与汽车起重机同在基坑一侧边缘的小型汽车起重机,然后操纵吊臂旋转90%,将吊起的小型汽车起重机移至基坑上方,接下来,赵某按照作业指挥张某的工作指令,向坑底落钩。就在小型汽车起重机落入基坑约6m的位置时,汽车起重机突然发生90°侧翻,一侧轮胎着地倾覆于基坑边缘,小型汽车起重机坠落至基坑底部,起重机吊臂横置于基坑之上,吊臂前端直接砸中对向基坑旁一台自卸吊车上一名正在卸料的作业人员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第-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制定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恢复生产秩序的同时,事故现场周边的交通秩序也迅速得到恢复。 经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汽车起重机司机赵某在操纵起重机作业时,起重机电脑已经显示临近超载极限,仍继续进行趴臂(吊臂前倾)操作,导致汽车起重机过载发生倾覆事故。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指出本次事故类型,并根据事故背景简述该作业过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2.指出本次吊装作业是否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说明理由。 3.简述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当对起重机检查的内容。 4.简述甲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264. 某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大型商业综合体施工工程后,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及时进场开始施工前准备及相应施工工作。 该施工现场附近由于无配套电网设施,故部分施工前准备工作不能如期开展。经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发现该商业综合体需建设一座独立变电所,并已先期建成并交付。经与建设单位、供电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沟通后,同意使用该变电所为施工现场供电,但费用需自行承担,施工单位表示同意。 在建设过程中,为抓工程进度,供电维护班工作人员在阴雨天气仍进行电缆敷设及相关电气设备接设工作。在接设作业时,3号分配电箱内一供电线路过载保护装置动作,导致施工现场部分动力、照明停电。由于电气接设作业的现场光线过于昏暗,作业人员不慎将手触碰到分闸的线路上导致触电。同组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呼喊总配电柜处值班人员,将线路停电,然后对触电人员进行施救,并送往医院。 事故发生后,工程技术人员对现场作业及供电设施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分配电箱内动力与照明接设在同一回路上,动力设备过载跳闸后导致回路上的照明负载供电被切断,现场光线变暗,操作人员发生误动作,佩戴的绝缘手套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已经失效,却未及时进行更换,总配电箱内的漏电断路器选型错误,发生触电事故时不能有效切断电路。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建筑施工现场采用独立式变电所供电的优点及适用范围。 2.简述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系统“动照分设”的主要要求。 3.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报废要求。 4.简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结构选型要点。
265. 某城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程,建筑面积80800m2,主要包括青少年交流中心、体验中心、学前教育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 1.工程概况 建筑高度:主楼高度46.90m,最大基坑深度17.40m。 建筑层高:地下室最大层高6.50m,地上1~9层层高在4~6m之间。 建筑平面:主楼横轴距离9000mm,纵轴距离7100~10500mm。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外墙装修:玻璃幕墙。 2.主要机械设备 塔式起重机3台、施工升降机2台、高处作业吊篮60台,混凝土输送泵、布料机、平板振动器、振搗棒、圆盘锯、木工平刨、木工压刨、钢筋直螺纹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等若干台。 3.主要周转材料 模板面板:铝合金模板。 模板支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外脚手架:地下为落地式双排扣件钢管脚手架,地上为悬挑式脚手架。 操作平台:成品钢制操作平台。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群塔作业时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要求。 2.列出该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 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辨识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列出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并指出安装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266. 2017年2月21日8时10分许,架子班班长肖某带领架子工尹某和周某3人在14号楼南向20层悬挑脚手架进行拆除作业。肖某在东侧,尹某蹲在脚手架中间位置还没有翻动的防护架板上用扳手拆除悬挑脚手架第二排钢管与横杆扣件螺帽时,横杆松脱,尹某不慎将手压在松脱横杆上的架板上(尹某的位置与坠落的架板不在同一组架板),身体失去平衡又未系安全带,随即与失去横杆支撑的架板一同坠落至第14层悬挑防护棚架板上。班长肖某立即从20层楼梯跑至第14层,尹某面朝下扑在防护棚的架板上,安全帽摔落在一旁。肖某把尹某翻过身来用手托着头部,架子工周某也赶了下来,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施工员段某报告,段某从楼下跑至第14层。10min后120救护人员赶到,用担架将伤者抬下楼并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段某在医院办好手续后,赶到A建筑公司向质安部部长廖某汇报。 伤者被送到市中心医院后,医院对伤者进行了全面检查,右侧股骨折,左侧腕关节骨折,颅面骨骨折等全身多处受伤,病情严重被送入ICU室抢救。2017年3月10日,伤者从ICU室转至普通病房骨科治疗,于2018年1月10日出院,住院治疗共计314天。2018年2月5日,伤者尹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 事故发生后,该建筑公司在抢救伤者的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逐级上报至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未按规定向住建部门、安监部门报告,隐瞒了事故情况。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指出本次事故发生后事故上报的要求。 2.简述安全带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简述尹某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4.简述脚手架拆除工序应当符合的规定。
267. 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模式承建某大厦3~7层的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建筑墙体、消防、消控、地暖、消防楼梯间装饰的一切内容。装修面积18000m2,工程造价28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5月15日。 2015年5月2日6时许,因大厦供电线路检修造成施工现场临时停电,升降机操作员将升降机吊笼停靠于1层室外地面(后期经查,该升降机型号为SCD200/200,所属单位为B建筑设备租赁公司。2015年4月1日,由B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安装于该工程的西墙外立面窗口、洞口处,安装高度31.3m,作为人员物料提升设备,安装完成后并未进行验收和使用登记便投入使用)。7时37分,垃圾清运工周某等4人按照该项目部工作安排在6楼清理卫生间及房间内装潢垃圾,周某独自行将装潢垃圾运至西墙窗台外的外用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出入口处(结构标高24.2m),失足坠落在1楼地面的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后弹落摔至地面上。随后同在6楼作业的搬运工蒋某听到有人喊“跟我一块的清洁 工从楼上掉下去了”,便立即跑到平台口出,发现周某头部朝北,趴在施工升降机吊笼北侧,随即电话告知了现场负责人童某。随后,童某向该项目经理徐某电话报告了情况,并组织其余几名工人保护现场。 事故发生后,升降机操作员周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向110报警。几分钟后,120急救车和110警务人员先后赶到事故现场,随即医护人员将伤者送至省医院紧急救治,后经抢救无效,周某于17时许死亡。事故单位依照程序逐级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并说明理由。 2.简述该单位按照程序逐级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汇报的内容。 3.简述B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关于该施工升降机建立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4.简述卸料平台设置应当符合的技术要求。 5.简述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的验收程序。
268. 2019年9月26日21时10分许,某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的工长贾某带领工人方某、周某在4号商业楼基坑西侧进行柱墩基础钢筋制作过程中,紧临的基坑壁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塌落的砂土将三人掩埋。路过基坑附近的工人听到被埋人员方某呼救立即示警,闻讯赶到的工友立即组织救助和报警,21时20分左右将方某救出。119、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相继将周某、贾某救出。经120医生确诊周某当场死亡,方某、贾某立即送医院抢救。方某、贾某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9月27日凌晨相继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和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 经现场勘察,该基坑深度约5.05m,按基坑设计及支护方案,该基坑采取放坡方式进行施工,设计规定放坡系数为1:0.4。施工单位编制的《4号楼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基坑采用的放坡系数为1:1,分层开挖,但实际该基坑9月23日采用机械一次开挖成形,放坡系数未达到规范要求。基坑壁局部为粉质砂土,9月23日机械开挖成形后暴露在空气中,连日晴天导致砂土中水分蒸发土层黏结力下降,同时基坑边缘距现场施工主车道距离过近,边坡承受荷载过大,基坑垮塌部位旁为小型绿化区未硬化封闭,对土质产生不利影响,加之边坡未支护,土层在重力和外力共同作用下发生局部坍塌。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该起事故类别和事故等级。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简述事故调查组职责。 3.简述施工单位编制的《4号楼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主要内容。 4.简述基坑发生坍塌前出现的主要迹象。 5.根据事故背景简述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269. 某拆迁安置小区四期项目,建筑物包括B101~B111号住宅楼(单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817.9m2,地上27层、地下2层,长34.2m,宽18.9m,高79.3m)、配电房、泵房、地下车库及标段内配套工程。该项目具有市规划局2018年8月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具有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四建公司),监理单位为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四建公司在B104号住宅楼西北侧靠近基坑边电梯井集水坑无具体施工设计方案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挖。4月5日,工地未施工。4月6—8日,该项目存在零星作业现象。4月9日,在未取得复工批准手续的情况下(4月5日监理公司因事故隐患下达《工程暂停令》),四建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要求项目施工员凌某继续开挖该电梯井集水坑。上午7时左右,凌某安排工人、挖掘机共同对该电梯井集水坑进行垂直挖掘作业。开挖后形成“坑中坑”,但并没有参照基坑支护方案要求进行放坡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4月10日7时30分,凌某在查看了该电梯井集水坑未发现地下水反渗后,组织工人、挖掘机再次继续进行集水坑深挖作业,同时安排瓦工班长孙某组织瓦工对该电梯井集水坑进行挡土墙砌筑作业。孙某因本班组现场只有5名瓦工,人手不足,于是向工地另一瓦工班长借用瓦工和杂工9人共计14人,由瓦工班组长孙某现场指挥进行砌筑挡土墙作业。9时30分,该电梯井集水坑北侧发生局部坍塌,坡面上的挂网喷浆混凝土层随着边坡土体坠入集水坑,在集水坑里从事挡土墙砌筑作业的5人被埋当场死亡,1人逃生途中腿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对现场人员开展施救。9时39分,119指挥中心接警后,市消防救授支队立即赴事故现场救援。9时41分,区公安分局接110指令后,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秩序并对伤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11时30分左右,现场救援清理结束。 经查,事发时该项目处于住宅地基开挖阶段。其中,B104号住宅楼基坑设计开挖深度7.2m,实际开挖深度6.5m。第四级设计坡高2.45m,实际坡高3.21m;设计坡比1:0.70~1:0.80,实际坡比1:0.42。并未按照《安置小区人防地下室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且该专项施工方案中并未提及该电梯井集水坑支护安全要求。 四建公司未按照设计坡比要求进行放坡,监理公司曾多次在监理例会上要求进行整改。四建公司在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又对B104号住宅楼边坡进行了挂网喷浆作业,且未按照施工质量要求浇筑挂网喷浆混凝土也并没有使用钢筋进行固定。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次事故级别及事故上报层级。 2.指出本次事故直接原因。 3.指出《安置小区人防地下室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并简述参加专家论证的相关人员。 4.指出该事故背景中暴露出该项目管理的问题。 5.简述基坑支护结构选型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270. 1.事故经过 某项目C、D栋连建项目施工工地因C、D栋施工至第六层,而施工塔式起重机高度不够,需要对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卿某组织杨某、白某和曾某对工地塔式起重机开始进行顶升、加节作业前的清洗螺丝和做塔式起重机附着等准备工作。塔式起重机进行顶升、加节作业时,塔式起重机司机段某配合。卿某在塔式起重机下方负责指挥和挂钩,段某在司机室操作塔式起重机,起吊标准节等材料,白某和杨某在塔式起重机平台上顶升油泵,曾某在塔式起重机顶升平台边缘拧螺丝。由于顶升油泵作业前,没有按照“顶升前应先检查油缸油封,严禁出现漏油,并且在油缸带载情况下不准调节节流阀,油泵工作前应先将油缸顶高3~5cm,观察5~10min,没有下滑时方可进行顶升作业”的规定作业。15时45分左右,当杨某将标准节顶升至大约1.9m高时,发现油泵漏油。在此情况下,杨某立即停止了顶升作业,并对油管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刘某得知油管漏油的情况后,要求卿某去隔壁工地借一个。卿未执行,并要求继续试作业。于是,杨某便继续开始顶升作业。由于漏油之后,顶升作业的微弱平衡被打破,顶升横梁与顶升踏步之间的冲击动载荷加大,顶升踏步受的载荷增大。大约过了2min,突然一声巨响,顶升套架与塔机上部突然整体倾斜,塔机平衡臂上的配重在自身重力与平衡臂牵引的作用下即刻向下摆动,撞击塔身,致使段某和白某被巨大的冲击力从塔式起重机20多米高处震落至地面,杨某卡在折塌的平衡臂与塔身之间,曾某被撞入标准节内。 2.事故后果 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医疗费用0.063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78.52万元,伤亡补助及救济费用81.00万元,受伤人员歇工工资0.36万元,现场抢救费用0.50万元,清理现场费用5.00万元,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6.50万元,其他财产损失价值10.00万元。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2.简述应急救援预案中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应包括的内容。 3.简述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流程。 4.简述起重作业中的“十不吊”。
271. 2018年12月,总承包单位D建筑公司与H装饰公司签订了《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该单位,后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H装饰公司于2019年3月进场。 2019年4月11日,按照精装修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首先要对墙体基层进行处理,H装饰公司工人对7号商业楼二层电梯井内穿墙螺栓孔洞进行封堵作业。作业至8时许,工人李某和郭某在7号楼二层翻越电梯井防护栏(高约1.5m)后,站在电梯井洞口内硬质防护层上,使用木质爬梯进行穿墙螺栓孔洞封堵作业时,脚下木板支撑突然坍塌,二人随即坠落至地下三层(坠落高度约14m),造成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组织自行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区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1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该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工人李某和郭某在未确认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的前提下,盲目翻越电梯井防护栏杆,进入电梯井内作业,最终因木板坍塌发生事故。H装饰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且作业前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造成工人安全意识薄弱,不能认识到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出本次事故由哪个单位负责上报。并简述事故上报的部门要求。 2.简述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3.指出电梯井防护栏高度设置是否合理,简述电梯井防护措施。 4.简述总承包单位D建筑公司与H装饰公司签订的安全协议主要内容。
272. C公司承建某会展中心建设工程,地下3层,地上6层,东西长215m,南北长280m,屋顶为钢结构屋面,最高点为37.30m。该工程需安装多台塔式起重机进行钢结构吊装作业,塔式起重机型号及安装计划见表1。[209090_3.gif] 工程开工前,C公司与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D公司签订了8台塔式起重机的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C公司与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E公司签订了塔式起重机安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E公司提供了作业人员配备清单,见表2。[209090_4.gif] D公司编制了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经C公司安全负责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 针对工程中存在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情况,E公司编制了塔式起重机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2021年4月1日,1#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前,C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方案交底,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中,C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安装完毕后,E公司现场安装组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对1#塔式起重机进行了自检,结论为合格。C公司项目部按照塔式起重机的验收程序,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了资料审核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投入使用。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列出本工程需要组织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塔机编号。 2.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指出表2中应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工种。 3.指出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安装和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过程及E公司塔式起重机安装后自检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4.说明C公司项目部塔式起重机验收程序中资料审核及联合验收的具体要求。
273. 某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位于A市B区,总占地面积72577m2。2018年1月23日,实验中学与F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综合楼等建筑,工程承包范围为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室外道路及地下管网等所有施工内容。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 随后F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实验中学工程项目经理部,任命陈某为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为钟某,另有3名安全员。 截止到2018年7月1日,该项目施工现场共有塔式起重机2台,施工升降机2台,推土机2台,挖掘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4台,木工加工机械1台,钢筋加工机械1台,砂轮锯1台,氧气、乙炔气瓶若干。有架子工24人、电工3人、电焊工18人、塔式起重机司机2人、升降机司机2人,司索工4人及其他工种人员213人。 2018年7月18日15时10分左右,该建筑工地教学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受伤。经查事故经过如下:司索工张某在指挥塔式起重机司机孙某吊运脚手架钢管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司机孙某违规操作起重机,造成脚手架钢管在惯性力作用下散落,掉落的钢管将两名员工砸伤。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指出该建筑工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指出该建筑工地存在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 3.简述该F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4.简述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274. 2018年5月19日10时许,某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分析,关于本次事故相关情况如下: 1.事故经过 2018年5月19日,木工班长王某、张某、郑某、罗某4人按照施工安排,分别在该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进行天沟边模和5楼梁柱模板拆除作业。王某在拆除完楼梯踏步、边模后,来到楼顶西头拆除天沟边模,因部分边模被混凝土包夹,使用撬棍拆除难度较高,王某准备使用电锤拆除模板。在擅自用废弃的临时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连接电源时,误触带电端子发生触电倒地。正在楼顶东部作业的郑某听见喊叫声立即大声呼喊楼下工作人员断开电源,随即在楼顶作业的张某同时赶到王某身边将其扶起,使用木板将其拾至楼顶楼梯口停放,并对王某进行了胸压、掐人中等抢救工作,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时16分,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了呼吸、心跳、脉搏、瞳孔等检查,发现王某已无生命体征。 2.建设单位情况 该中心小学施工单位为H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中标该建设项目后,2017年11月2日成立了建设项目部,明确任某为项目经理,万某为技术负责人,唐某为施工管理人员,黄某为安全管理人员。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该项目部结合本次工程特点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等工作。 3.监理单位情况 N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该中心小学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作为本次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总监宗某带队的3名监理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监理管理。在监理过程中针对部分临时用电设备没有装漏电保护装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废弃临时用电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隐患没有督促整改。监理人员在5月19日该项目进行拆模作业时没有在工地,没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王某违章擅自连接临时用电设备的行为。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次事故调查组的构成部门。 2.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简述开关箱设置要求。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述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4.简述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在没有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应当符合的要求。
276.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145000m2,包含24层主楼和裙房。主楼设计高度为90.80m,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屋面为钢框架。 在主楼屋面钢框架结构施工中,主钢梁的构造为等截面钢梁,安装位置标高79.68m,距屋面5m,重量14.40t,需要使用现场的1号、2号塔式起重机进行主钢梁的抬吊作业。为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单位配备了塔式起重机司机4人、信号司索工8人、普通工10人、钢结构安装工10人、电焊工5人、架子工5人、电工4人、测量工2人和无损探伤工2人。 施工单位根据主钢梁的重量和吊装要求,编制了塔式起重机拾吊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双机抬吊时单机负荷率不大于80%,钢梁总重量不大于两台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的75%。现场1号塔式起重机最大回转半径(最大工作幅度)为50m,在此回转半径时额定起重量为12t;2号塔式起重机最大回转半径(最大工作幅度)为55m,在此回转半径时额定起重量为10.80t。钢梁采用两点吊装,钢梁上部设置两组吊耳,吊耳距钢梁两端距离相同,吊装时两台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幅度均不大于最大回转半径。 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①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②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③钢结构安装工在主钢梁摘钩时要系挂安全带;④进入吊起的构件下方行走必须注意观察;⑤吊装前应在主梁上安装好扶手杆和连续安全绳;⑥在钢梁安装时抛接工具需注意下方人员;⑦在抬吊过程中,两台塔式起重机保持同步;⑧风速超过12m/s时,停止吊装作业。 在吊装作业前,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检查了两台塔式起重机的钢丝绳,发现1号塔式起重机的主卷扬钢丝绳出现了磨损痕迹,经测量钢丝绳直径减小了3%;2号塔式起重机,的变幅钢丝绳出现了扭结缺陷。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施工单位配备的作业人员中,应列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哪些? 2.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复核塔式起重机双机抬吊的吊装能力(吊索具重量可忽略),并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3.指出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中存在的错误内容,并说明正确做法。 4.列举3种以上满足钢丝绳报废标准的情况,并判断施工现场两台塔式起重机钢丝绳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277. 2017年3月1日,A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后与B厂签订了《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合同工程造价为716218.00元,建设面积为117.05m2。该工程于2017年4月末开始施工,A公司委派孙某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现场施工作业。 2017年8月21日13时左右,王某带领工人张某、冯某到达B厂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排两人到消防蓄水池底部(位于地下3.8m)清理垃圾及切割露出蓄水池底表面的钢筋。张某与冯某将盘在临时开关箱附近的电缆线(含插座)引入消防蓄水池内使用。为便于切割施工作业,将积水用铁锹通过预埋套管孔(下端高于设备间地面约20cm)排至西侧隔壁的消防设备间内。为防止设备间积水过多倒灌,张某将电缆线(含插座)从蓄水池移至设备间内,试图利用设备间原有污水泵将积水排出室外,冯某留在蓄水池中等待。15时30分左右,工人朱某进入消防水池泵房乘凉,发现张某坐在设备间北侧的集水坑中不动,意识到可能出现问题,朱某跑到设备间外将情况告诉王某。王某与朱某、冯某下到设备间底部,发现张某右手握着电源插座坐在水中已无生命体征。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张某已死亡。市公安局司法鉴定张某系电击死亡。 经查导致事故直接原因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取TN-S保护系统,电缆线未接通漏电保护器。张某在使用电缆线连接污水泵时触电,漏电保护器未起到保护作用。导致事故间接原因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孙某未能落实临时用电安全保障措施,未制定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期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临时施工用电开关箱设置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力系统类别及安全用电原则。 2.简述施工现场负责人孙某进行事故报告时应当报告的内容。 3.简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当包括的内容。 4.简述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安装的注意事项。
278. 1.事故经过 2013年8月28日9时16分,某在建工程6号楼西侧单元、东侧阳台下方地面突然起火,火势呈“V”字形迅速向上蔓延(工地监控摄像记录)。此时,6号楼外墙过火范围内共有5个吊篮。其中,2个吊篮位于第15层,2个吊篮位于第19层,一个吊篮位于第22层,且5个吊篮内有10余名工人正在进行聚氨酯保温层涂抹保温砂浆作业。当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发现火情后,各自逃生。其中,3人逃生时坠地而亡,2人分别烧死在第15层和第19层吊篮内。 市消防救援队伍赶到事故现场时,火已经完全熄灭。有3名烧伤的施工人员和8名身感不适的施工人员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该市人民政府组成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安监、住建各部门参与的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查阅相关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询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 2.直接原因 市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原因技术鉴定报告》证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用的无证电焊工张某,在6号楼西侧单元、15层东侧阳台进行排水管焊接作业时,焊渣通过排水管(直径12cm)溅落至地面,高温焊渣接触到聚氨酯泡沫等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3.间接原因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事故发生之前,项目部并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二是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工长都不具备管理建设项目的法定资格;三是没有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吊篮安全装置并简述其功能。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指出本次事故调查组其他组成部门以及事故调查组组成原则。 3.根据《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简述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需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4.简述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279. 工程总承包单位D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地塔式起重机拆除工程分包给H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6日,H公司员工在拆除17号楼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时发生塔机整体倾覆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 1.项目概况 17号楼总建筑面积15013.03m2,楼高28层,层高3m。塔式起重机分别在4层、8层、16层、20层、24层、28层位置设置6套附着。发生事故前,17号楼主体已经竣工,16层以上4套附着已拆除,并拆除了16层附着以下的3节标准节。 2.事故经过 塔式起重机拆除工作始于2013年10月20日,由于受21日、22日雾霾天气和24日降雨影响,中断了拆除作业。10月26日,拆除作业重新开始。10月27日6时30分,H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临时雇用5名工人与D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共6人继续进行拆除作业。除塔式起重机司机外,有4人在塔式起重机顶端拆除第22节标准节,另外1人在地面负责监护。作业进行到6时50分,塔式起重机第22节标准节被推出套架时,套架以上所有结构突然发生坠落,强大的冲击力造成塔式起重机瞬间倾覆。致使身处第21标准节(距地面约55m)的4名工人和塔式起重机驾驶室内的1名司机随瞬间倾覆的塔式起重机坠落地面。经120医护人员确认,塔式起重机司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名工人被送至医院抢救。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出本次事故等级及组织事故调查组政府层级。 2.简述塔式起重机安装流程。 3.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指出背景中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并简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4.简述H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拆卸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280. 2019年4月3日,D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水电班长彭某安排水电班工人张某、曾某、林某到4A和4B塔楼进行电线移位开线槽作业。4月4日,总包单位A公司发布了清明节放假通知,要求4A、4B、5A栋各施工班组自2019年4月5—7日放假三天,各班长做好工地停工准备工作。 4月5日上午,曾某独自一人拿着自己购买的手持角磨机到4B栋1701房进行开线槽作业。曾某在卧室飘窗处站在移动操作平台上,使用手持角磨机在墙体上开线槽作业时,自身重心失稳不慎从移动式操作平台上摔下,大腿被失控角磨机划伤。11点30分左右,打扫卫生的杂工许某在17楼电梯口发现曾某倒在地上,随即通知工地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到场后宣告死亡。 13时01分,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区总值班室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第一时间将该起事故上报至区总值班室和市应急管理局。 事后经调查,导致本次事故直接原因为曾某在切割作业时,磨片卡在墙体内,用力拽角磨机造成自身重心失稳从移动式操作平台上摔下,角磨机失控将曾某大腿割伤。 间接原因为D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制定假日期间工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制 度,假日期间施工管理无章可依。未制定角磨机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无据可循。员工安全教育缺失,对手持电动工具角磨机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够,没有掌握角磨机的正确使用方法,错误的将石材切割片安装在角磨机上进行切割墙体作业。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员工“三级教育培训”中工段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2.简述移动式操作平台安全技术要求。 3.简述角磨机操作规程编制依据。 4.简述角磨机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