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

22. 200×年×月×日7时30分,××次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到高新线罗家站至高台山站间2km+26m无人看守道口处,与某县新民镇个体大客车相撞,造成65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的特大路外伤亡事故。 1月31日,担当××次特快列车牵引任务的某机务段内燃机车东方红(3)型0007号,列车编组16辆,总重850t,列车于7时26分,由罗家站通过后,以95km/h的速度运行至该道口鸣笛标前,司机按规定鸣笛示警,在距道口约150m处,司机发现列车运行前方左侧公路上,有一辆大客车由北往南向道口方向行驶,司机立即鸣笛示警,但大客车没有停车迹象,机车司机果断采取紧急制动停车措施,该列车在非常制动状态下与抢越道口的大客车中部相撞,大客车被撞粉碎,机车第二轴两轮被垫脱轨,越过道口457m处停车。汽车乘客当场死亡59人(含司乘2人)、重伤10人(医院抢救中死亡6人),轻伤25人。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肇事道口标志齐全,铺面平整,设备完好。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大客车在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没有停车,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2款“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须停车嘹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和国家七部委经交[1986]161号文件第十九条关于“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及行人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的规定。严重违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大客车定员60人,实际载客94人(含司乘2人)严重超员,加之两侧玻璃有霜,影响瞭望,为此次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这起事故是大客车驾驶员薛某严重违章抢越道口所致,司机薛某是这起特大路外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本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个体业主魏某对此起事故负有责任,由铁路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23. 1992年1月18日15时42分左右,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大庆62号”油轮在长江上海宝山水道石洞口电厂上游江面,发生因违章电焊引起油轮爆炸起火特大事故。有4名船员失踪,4名船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大庆62号”油轮系1975年5月大连红旗船厂建造。船舶总长178.58m,型宽25m,型深12.60m,总载重24208t,主机6RND76/155柴油机一台,1200马力空船航速16节。船上共有船员45名,其中甲板部24名,轮机部21名。船长王某具有1600总吨以上A级适任证书,轮机长严某具有4080马力以上A类轮机长证书。 该轮1992年第二航次载原油22000t,于1月11日驶离大连;13日18时40分抵达上海金山石化总厂陈山码头;15日12时20分卸毕原油驶离陈山;15日22时锚泊吴松2号临时锚地等候补给;18日11时14分,由“供油10号”补上渣油200t,15时42分在驶经上海石洞电厂上游江面时,油轮爆炸起火。 1月18日11时45分,该轮在吴凇2号临时锚地补充渣油200t后,14时30分许,启锚驶往杨林油污水处理站。途中为了做好洗舱准备,11时35分左右,直接使用蒸汽灭火管道向货油舱内施放压力为6kg/cm2蒸汽进行蒸舱。蒸舱过程中,因发现机舱内蒸汽管道旁通阀右侧的旁通管被蒸汽压力冲穿一小洞(约1.5cm),于14时55分关闭了蒸汽灭火管道的总阀门。停止供气后,为修复管道继续蒸舱,轮机长严某用一块7cm×7cm×0.3cm的铁板覆盖在蒸汽管道被冲穿的洞口处,从右至左焊接。焊接至7cm时,严某用剩余焊条清除焊接熔渣,发现焊接处又烧穿一个3mm左右的小洞,严某即调换了一根电焊条直接对准小洞焊补,引起了管道至货油舱连续爆炸和燃烧。 “大庆62号”油轮爆炸起火后,舯楼前主甲板向船头方向炸开,甲板天桥、桅杆倒塌,舯楼严重烧损;舯楼后的两根桅杆严重向内倾斜;船体被炸变形、破裂,致使船舱进水,船舶下沉搁浅。事故中有4名船员受伤,4名船员失踪。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包括打捞等费用)。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27. 2000年7月7日,广西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一起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7月7日20时40分,柳州市突降暴雨,并伴有强雷电及大风。21时,壶东大桥路灯因钟控开关遭雷击损坏,路灯全部熄灭。大雨至22时变小。21时37分,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驾驶员周梅华驾驶桂B-00512号公交大客车(核载80人)从车场出发。22时30分,当周梅华驾驶大客车以约38km/h速度(限速40km/h)由西向东行驶至壶东大桥中段时,碰到大桥维护施工单位遗留在行车道上横倒的水泥隔离墩,导致大客车突然向左拐,冲上旁边高0.3m的人行道,撞断大桥北面护栏7.8m,大桥人行道外侧水泥板跨塌。大客车垂直翻入距桥面27.1m的柳江,沉入距柳江主航道约4m深的柳江水中,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其中男34人、女45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2时35分接到群众报案后,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于22时36分发出指令,调集警方赶赴现场施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闻讯后赶往出事地点,迅速组织了600多名民警和驻柳300多名解放军、武警官兵及市政府有关部门100多人,先后赶赴现场投入现场勘查、救援打捞和现场警戒,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救援和善后工作领导小组。至7月11日止,79具尸体已打捞完毕并进行了处理。整个抢救工作共出动汽轮、拖船6艘,冲锋舟、救生艇10艘,浮吊1艘,潜水设备3套以及救护车、吊车、空军照明车、消防照明车等救援车辆80多辆。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连夜从南宁出发于次日凌晨2时左右赶到柳州现场,指导打捞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自治区主席李兆焯等领导也分别率领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赶到柳州,察看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要求妥善搞好善后工作。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陈洁和处长赵小平、中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重大事故调查处处长张其华先后赶到柳州指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以上场景,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和间接)、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
29. 1998年9月30日上午5时30分,浦城县南浦客运车队个体中巴客车,由宁德地区古田县开出,经屏南县、政和县开往南平市浦城县。该车核定限载19人,从古田车站发车时车上实载16人(含驾乘人员),在站门口上车2人,沿途在古田、屏南陆续有人上车,其中在古田至平湖镇途中上车20人,在屏南境内上车3人,至肇事地点实际载客41人(含驾乘人员)。9时40分左右,车开至政和县省道安嵩线镇前镇路段下坡左转弯处,冲出路面坠入24m深的公路护坡下的小溪中,造成33人死亡、8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①由于该车严重失保失修,右后轮制动蹄片磨损严重超限,蹄鼓间隙过大,造成制动分泵活塞行程超限,运行中活塞脱出缸体,制动液瞬间开放性泄漏,致使车辆制动失效。②由于该车严重超载,增加了车辆制动负荷,加大了下坡加速度,破坏车辆的行驶稳定性,且驾驶员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使用四挡(直接挡)下坡,不能有效控制车速,又遇下坡急转弯,冲出路面酿成了事故。 (2)事故间接原因①宁德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屏南公司下设的北站报到处值班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中巴客车报到时没有上车清点人数,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给予放行。据查,该肇事车从1998年9月1日至30日共14次经过北站报到处,有10次超载,屏南公司领导对这些情况没有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只注重收费而忽视安全管理。②屏南县及古田、政和县交警大队路面监控不到位。③南平汽车运输总公司浦城公司下属的浦城汽车修配厂的有关人员,没有按照国家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保养;在肇事车二级保养维修时对右后轮制动系统没有认真检修。④浦城县交通局对直属企业县交通运输公司南浦客运站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南平浦城汽车修配厂的维修保养工作监督管理不力。⑤浦城、屏南、古田县政府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2.对该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30. 某日凌晨,唐先生驾驶的奔驰轿车与李师傅驾驶的多功能拖拉机在广西玉林市某路段发生碰撞,奔驰车损坏严重,拖拉机却没有丝毫损坏。交警认定,唐先生因过度疲劳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师傅驾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受损奔驰车经保险公司定损,损失金额为133168元,唐先生向广州某奔驰4s店维修支付了相应维修费。经调解,奔驰车的车辆损失由唐先生承担80%,李师傅承担20%;唐先生看李师傅经济困难,只让他赔了7000元。 因奔驰车在广州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等。唐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按车辆损失的80%赔付,却没想到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是他过度疲劳驾驶违反了法律规定。 唐先生不服,委托律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的80%,共计10万余元。 保险公司抗辩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而按保险条款约定,在依照法律法规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奔驰车司机唐先生因过度疲劳驾驶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符合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免赔范围。保险公司还认为,由于唐先生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即使赔偿也只能赔车辆损失的70%。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试结合生活实际,谈谈造成疲劳驾驶的直接原因。 2.简述疲劳驾驶具有怎样的危险? 3.驾驶员在驾车时应如何避免疲劳驾驶?
31. 200×年×月×日2时55分,甲次旅客列车行至某线608km+950m处与前行的乙次货物列车追尾冲突,造成40人死亡,9人重伤,39人轻伤,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事故当日下午,某线受暴风雨倒树的影响,导致铁路自动闭塞,供电设备停电,打乱了正常的铁路运输秩序。某铁路分局调度员周某于21时40分下达了第1828号调度命令:受暴风雨影响,各站停止基本作业法,改用特定闭塞法。23点50分,周某又下达命令,将第1828号调度命令内容改为:七里营至老田庵各站间,停止基本闭塞法,改用特定闭塞法。从23时55分开始,某站办理了9列客车闭塞。次日2时15分,乙次货车从某站南场开出,由于七里营站满线,该列车在某站南场至七里营间运缓。2时40分,甲次旅客列车从某站南场开出,担当这次乘务的司机王某、副司机刘某,在接到1828号调节命令后,未经确认,错误理解命令内容,将某站南场至七里营启动闭塞区间误认为是特定闭塞区间,并擅自关闭了机车信号和自动停车装置,运行中精神不集中,遇黄灯不减速,遇红灯不停车,时速达80km/h左右,在距离乙次列车尾部约百米处发现前方有车时,已错过制动时机,致使甲次与乙次追尾冲突,造成死亡40人(乘务员32人,旅客8人);重伤9人(乘务员7人,旅客2人);轻伤39人(乘务员4人,旅客35人);机车中破1台,客车报废3辆,小破15辆;货车报废1辆,大破2辆;中断某线下行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的原因。 2.车站的调车作业有什么规定?
33. 某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某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营运客车在途经某高速时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包括驾驶员在内2人遇难,9人受伤。 根据运输公司所在地政府29日上午召开的事故通报会中现场情况的还原回放,事发前2~3分钟客车驾驶员甲出现明显的呼吸急促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并随后陷入昏迷,失去驾驶与操控客车的能力。尽管当时车上有关人员对司机进行紧急施救,却最终未控制情况,客车仍然失控,侧翻后冲出护栏、翻入路边边沟。 经初步核查,事故车辆运行过程情况如下: (1)案发时,事故客车从所在市城东客运中心出车,车上当时无乘客。事故发生时车上实载乘客为42人(核载40人)。据初步调查了解,客车途中经过沿途几个地方均无进站配客的记录。车上乘客几乎均为沿途上车。 (2)事故发生前,客车所属运输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显示该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工作完全正常,所记录该车的行驶轨迹也属完整。客车内配置有4路视频监控设备也属正常工作状态。该事件经初步核查,系该企业监控平台服务商的服务器出了问题,遭受大量网络攻击,致使该事故客车车辆的相关动态数据未能上传。 (3)事故发生后,据回放事故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显示,当客车驾驶员出现异常现象时,车内所有乘客站起来观察车头情况并施救。直至事故发生时,车上大部分乘客都已解开安全带,从而导致该事故伤亡量较大,损失较严重。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应包括的内容。结合背景,指出驾驶员甲所在的公司在驾驶人员的管理中最可能遗漏的内容。 2.情况(1)中,车辆未进站及沿途允许乘客上车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述原因。 3.简述客车所属的运输企业对于事故客车的动态监控应承担的责任。针对背景中客车的动态监控问题,说明该运输企业的正确做法。 4.结合背景,简述乘客在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正确的应急行为。
34. 1992年1月18日15时42分左右,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大庆62号”油轮在长江上海宝山水道石洞口电厂上游江面,发生因违章电焊引起油轮爆炸起火特大事故。有4名船员失踪,4名船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大庆62号”油轮系1975年5月大连红旗船厂建造。船舶总长178.58m,型宽25m,型深12.60m,总载重24208t,主机6RND76/155柴油机一台,1200马力空船航速16节。船上共有船员45名,其中甲板部24名,轮机部21名。船长王某具有1600总吨以上A级适任证书,轮机长严某具有4080马力以上A类轮机长证书。该轮1992年第二航次载原油22000t,于1月11日驶离大连;13日18时40分抵达上海金山石化总厂陈山码头;15日12时20分卸毕原油驶离陈山;15日22时锚泊吴松2号临时锚地等候补给;18日11时14分,由“供油10号”补上渣油200t,15时42分在驶经上海石洞电厂上游江面时,油轮爆炸起火。 1月18日11时45分,该轮在吴凇2号临时锚地补充渣油200t后,14时30分许,启锚驶往杨林油污水处理站。途中为了做好洗舱准备,11时35分左右,直接使用蒸汽灭火管道向货油舱内施放压力为6kg/cm2蒸汽进行蒸舱。蒸舱过程中,因发现机舱内蒸汽管道旁通阀右侧的旁通管被蒸汽压力冲穿一小洞(约1.5cm),于14时55分关闭了蒸汽灭火管道的总阀门。 停止供气后,为修复管道继续蒸舱,轮机长严某用一块7cm×7cm×0.3cm的铁板覆盖在蒸汽管道被冲穿的洞口处,从右至左焊接。焊接至7cm时,严某用剩余焊条清除焊接熔渣,发现焊接处又烧穿一个3mm左右的小洞,严某即调换了一根电焊条直接对准小洞焊补,引起了管道至货油舱连续爆炸和燃烧。  “大庆62号”油轮爆炸起火后,舯楼前主甲板向船头方向炸开,甲板天桥、桅杆倒塌,舯楼严重烧损;舯楼后的两根桅杆严重向内倾斜;船体被炸变形、破裂,致使船舱进水,船舶下沉搁浅。事故中有4名船员受伤,4名船员失踪。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包括打捞等费用)。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轮机长严某烧焊期间,大副机匠长等人均在场,却无一人意识到在这种条件下烧焊是违章的,后果是危险的,没有人前去阻止。这说明了什么? 2.油轮明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什么制度?明火作业应履行什么程序?
38. 1993年1月15日23时40分左右,肥东“安徽01-50845”号客车在312国道223km+900m处(江苏丹阳境内)翻车,造成车内乘客、驾驶员3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安徽省领导非常关心和重视,并作了重要指示。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省公安厅、合肥市政府、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保险公司、肥东县政府共同组成“1·15”事故调查组,深入事故现场并调查了有关单位和人员,查清了该事故的有关情况。 肥东“安徽01-50845”号客车由个体户王某于1993年1月15日凌晨驶往上海县梅陇乡行南村接肥东籍民工回家过春节。15日14时左右途经上海老沪阂路2号桥又超员续载至52人(该车额定载客25人)返回肥东。车至昆山路段因超载被罚款后放行。车到常州附近,王某因疲劳将车交给无驾驶执照的乘客周某驾驶,当车行至丹阳境内312国道223km+900m处,由于该车方向机上下传动联接器损坏,导致方向失控,使车辆沿道路右倾边缘向前行驶16.5m后,车辆前保险杠中部撞上右倾百米公路里程桩,继续向前滑行23.5m后,180°翻入路边水沟中,造成车内的52人先后死亡30人的特大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1)报废车辆。该车系1978年4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江淮客车,无论是车况还是使用年限都达到了国家《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标准》的条件。经原车辆单位申请,已于1992年12月30日由肥东县车辆管理所审批“同意办理报废手续”。但有关人员并未办理报废,而是将这台已判为报废的客车擅自交给个体户王某从事客运。这与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2)严重超载。该车核定载客25人,出事时却装载乘客51人(含驾驶员52人)严重超载,不仅造成车况恶化,而且扩大死亡人数。(3)无证驾驶。王某驾车至常州附近,将车交给乘车返回肥东的无驾驶执照人员周某驾驶,且周某在无锡吃饭时又喝了酒。 此外,312国道丹阳段车流量大,路肩窄,路边有大大小小的水沟等原因,也是造成“1·15”特别重大事故的客观因素。 根据以上场景,总结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责任人及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有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的,扣2分。各省区也结合自身实际,规定可以同时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然而开车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却屡禁不止。2017年6月2日,宁波人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东环北路明州大桥由北往南行驶,在途经明州大桥南侧下桥处时,与前方杨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杨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而事发时,高莱正在接听手机。 2018年8月26日8时许,高速交警唐县大队接到报警称:保阜高速山西方向45km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两辆货车相撞,有人员被困车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前车车辆和司机均无大碍,后车司机被卡在驾驶座,头部倒在操控台上,挂着手机壳的左手伸出窗外,司机左手中指上挂着手机壳上的指环支架,手机已经被撞坏,只剩下一个手机壳。周围有很多血迹,车头已经严重变形,挡风玻璃也全部碎裂,驾驶室空间被严重压缩。初步判断在事故发生时,司机正在使用手机,这可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生活实际谈谈,在驾驶车辆时为什么不能接打手机。 2.当司机驾车时遇上紧急事情需要通电话处理时,应该怎么做? 3.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部门和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结合所学内容谈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可采用哪些形式?
40. 1990年1月24日6时44分,安徽省池州行署东至县所属大渡口区杨桥乡杨套村集体经营的某客渡船,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属某油轮,在安庆港区长江航道上相撞,造成80人死亡,32人失踪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1月24日,安徽省池州行署东至县所属大渡口区杨桥乡杨套村集体经营的某客渡船,载客150人(含船员4人),从杨套渡口开往安庆西门渡口。5时30分从杨套渡口起航,沿安庆水道上段,距南岸横约50m下行,6时航行过上高后有雾,往北横渡过江。6时14分,突遇浓雾,在雾中迷航,将机器挡在长江主航道上处于顺水漂流状态。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属某油轮,装70号汽油2200t,由安庆至黄石,6时14分驶离安庆石化总厂5码头,上水行驶,车速双进1,驶平锚界浮。6时28分驶平右岸下电缆标,航向270°,用车双进3。6时37分,驶向安庆港1号江浮前,航向275度让开抛锚驳,过1号江浮后有雾,曾用车双进1让一汽渡,6时40分驶至1和2号江浮中间。船向还原。6时41分驶至2号江浮,航向270°,6时42分车速双进2、双进3,6时43分车速双进1停,6时44分车速双倒3,6时44.5分停。6时41至44分,车速变换多次。6时44分许,油轮在安庆港区与迷航漂流的客渡轮约在距安庆塔起,方位254.5°,距离2525m的长江航道上相撞,某客渡轮向左倾覆,左侧进水后沉没,造成死亡80人,失踪32人。 事故原因分析: (1)客观原因1月24日,从早6时开始,事故发生区域江面生成局部浓雾,能见度极差,影响两船目测瞭望,互相不能及时发现,给及时采取有效的避碰措施造成极大的困难。 (2)主观原因客渡船:①该船额定载客100人,实际载客150人,严重超载,客货安排不当,挡住了驾驶员视线。②横渡过江中第一次遇雾,没有按规定采取靠岸停航的安全措施,而是继续冒险横渡。③横渡过江中由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船舶,持驾驶执照的人却在售票和进行瞭望。是人为的违章驾驶。④该船在额定载客人数时的性能虽符合要求,但是主尺度与图纸不符,没有载重线和吃水尺度标记,锚键长度也不符合规定要求,在出事水域无法使用。⑤浓雾中迷失方向,空档漂流,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碰措施。油轮:①在能见度不良的条件下,未按规定进行连续雷达观测。因而未能发现客渡船。船长的雷达调试技术不熟练。②在能见度不良的条件下,港区内未采取安全航速,特别是接近2号江浮时,雾渐浓,不应使用前进3的航速。③未能采取有效的紧急避碰措施。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