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来学网)某公司应缴纳增值税3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0万元,该公司应以30万元为计税依据缴纳教育费附加
  • B.
    (来学网)张某下岗失业后开小吃店,2009年10月8日领取税务登记证,2010年10月8日起缴纳教育费附加
  • C.
    (来学网)某公司进口铁矿石缴纳增值税80万元,应同时按3%缴纳教育费附加
  • D.
    (来学网)某公司出口电视机已退增值税60万元,但已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不予退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