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05年8月,某钢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废钢废铁,取得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8万元;向某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废钢废铁,取得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1万元;向某煤炭经销公司购进煤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4万元;委托某货运单位(自开票纳税人)运输购买的货物,取得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3万元、保险费0;8万元、装卸费1.2万元。假设该钢铁厂取得的抵扣凭证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上述业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万元。
  • A.
    (来学网)14.03
  • B.
    (来学网)14.08
  • C.
    (来学网)16.13
  • D.
    (来学网)16.1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但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煤炭的适用税率是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从1998年7月1日起按运费金额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这里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因此本题中允许抵扣进项税额=68×10%+54×13%+3×7%=14.03(万元)。注:购入废旧物资已不允许抵扣进项,本题是根据09年教材的规定进行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