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软件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人式软件产品和相关计算机设备,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含设备销售额8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26万元(含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工具的进项税额4万元,其他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设备共同使用,不能准确划分)。该企业按照销售额比重分摊进项税额,并向税务机关备案,则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万元。
  • A.
    (来学网)9.69
  • B.
    (来学网)13.91
  • C.
    (来学网)17.11
  • D.
    (来学网)20.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应纳税额=360×13%-26=20.8(万元),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纳税额=(360-80)×13%-4-(26-4)×(360-80)÷360=15.29(万元),嵌入式软件产品实际税负=15.29÷(360-80)=5.46%,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即征即退税额=15.29-(360-80)×3%=6.89(万元),实际负担增值税=20.8-6.89=1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