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矿井井下工人在工作时发现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遂向当班副矿长报告。副矿长因急于下班回家,未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依据《刑法》的规定,副矿长的行为构成()。
  • A.
    (来学网)重大责任事故罪
  • B.
    (来学网)玩忽职守罪
  • C.
    (来学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D.
    (来学网)危险物品肇事罪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因副矿长未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出现故障的通风设备,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应当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