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①计算高炉煤气柜实际最大储量q;
②计算高炉煤气柜实际最大储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94.56/20=9.73>1
③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煤气柜构成重大危险源。
2.(1)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
(2)作业前,应对9#锅炉进行安全隔绝,要求与9#锅炉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进行隔绝,与9#锅炉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作业前,应根据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其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要求氧含量为19.5%-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可燃气体浓度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4)应保持9#锅炉内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打开人孔、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作业前30min内,应对9#锅炉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作业中应连续监测,至少每2h记录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必要时可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7)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照明及用电安全应小于或等于12V。
(9)在9#锅炉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9#锅炉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10)作业前后,对进入人员和工具进行登记和清点。
(11)作业后,与该能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现场确认,无误后关闭该作业。
3.(1)加强煤气安全管理。对于煤气作业人员,应进行生产操作及安全技术培训烤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确保实施。
(2)从生产设施的密闭式入手,提高系统的自动化程度,防止和减少一氧化碳在生产环境中形成危及人的健康与安全的浓度;加强对生产环境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和警报。
(3)采取措施,降低作业过程中的中毒危险,如设备或管道检修时,首先要把设备或管道内煤气吹扫干净(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二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4)新建或大修的煤气设备及管道要进行强度或气密性试验;在煤气区域工作,须两人以上,并要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旦发生煤气泄漏,则要站在上风侧监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同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5)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建立煤气中毒事故的抢救和急救体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材,如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等,平时要经常检查,确保器具有效。佩戴时,也须认真检查,尤其注意不应在煤气危险区域摘掉口罩、鼻卡或面具。进入高浓度一氧化碳环境中工作时,一定要戴好防护面具,控制时间,并有足够的监护和抢救措施。
4.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