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0年3月,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当月发货。合同规定,不含税总价款300万元,自4月份起分三个月等额收回货款。4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80万元,5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12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甲企业4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 B.
    (来学网)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300万元
  • C.
    (来学网)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 D.
    (来学网)甲企业5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120万元
  • E.
    (来学网)甲企业3月份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B正确,选项DE错误,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故甲企业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月份、5月份、6月份均以合同约定的应收货款100万作为计税销售额。选项C正确,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