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价款:
(1)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合计119.20万元,包括A、B、C、D四项。清单工程量分别为800m^3、900m^2、1000m^3、600m^3,综合单价分别为280元/m^3、380元/m^2、434元/m^3、320元/m^3。分项工程造价数据与施工进度如表4.1,
(2)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分项工程项目费用的17%,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安全文明施工费随计取基数调整,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
(3)暂列金额12.000万元。
(4)上述工程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5)管理费和利润按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按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7%,增值税税率为9%。
(来学网)
2.工程款支付方面:
(1)开工前,发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款(在第2~4个月的工程款中分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按签约合同价的70%与预付款同时支付,除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工程款在第1~4个月平均支付。
(3)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款逐月结算。
(4)分项工程C所需的材料C1是暂估材料,使用量1050m^2。不含税的暂估材料投标报价为200元/m^2。
(5)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6)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办理竣工验收,扣除实际工程含税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发承包双方一次性结清。
3.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中发生了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下列事项:
(1)分项工程B在第2、3、4月分别完成300m^2、400m^2、200m^2。
(2)分项工程C所需的工程材料C1含税实际采购价格为240元/m^2(含可抵扣进项税,税率为13%)。
(3)分项工程D施工完成40%后因变更拆除,重新施工完成。拆除分项工程D发生费用1.5万元。
(4)其余工程内容的施工时间和价款均与原合同约定相符。
问题:
1.该工程项目总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多少万元?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开工前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分别为多少万元?
2.施工至第2个月末,承包人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多少万元?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为多少万元?进度偏差(不考虑措施项目费用的影响)为多少万元?
3.计算材料C1的实际单价与暂估单价的差异导致合同增减额,设计变更导致合同增减额。
4.该工程的竣工结算价为多少万元?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尾款为多少万元?
(注:计算过程和结果有小数时,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三位小数)
正确答案:
1.总价措施项目费=119.2×17%=20.264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19.2×6.5%=7.748万元
签约合同价=(119.2+20.264+12)×(1+7%)×(1+9%)=176.652万元
工程预付款=(119.2-7.748-12)×(1+7%)×(1+9%)×20%=23.198万元
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7.748×(1+7%)×(1+9%)×70%×90%=5.693万元
2.从开工到施工至第2个月末
承包人累计完成分项工程费=(800×280+300×380)÷10000=33.8万元
发包人累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33.8+(20.264-7.748×70%)÷2]×(1+7%)×(1+9%)×90%-23.198÷3=35.535万元
分项工程项目进度偏差=(300-450)×380×(1+7%)×(1+9%)÷10000=-6.648万元
进度拖后6.648万元
3.材料C1的实际单价与暂估价的差异导致合同增减额=(240÷1.13-200)×1050×(1+16%)×(1+7%)×(1+9%)×(1+6.5%)=1.874万元
设计变更导致合同增减额=600×40%×320×(1+7%)×(1+9%)×(1+6.5%)÷10000+1.5×(1+7%)×(1+9%)=11.289万元
4.工程竣工结算价=176.652+1.874+11.289-12×(1+7%)×(1+9%)=175.819万元
竣工结算款=175.819×(1-90%-3%)=12.3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