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事故经过
发生事故的塔式起重机于2018年4月3日在该工地安装使用,共进行了两次顶升作业,安装顶升11个标准节。第三次顶升作业时,共完成了6个标准节的安装,塔身高度104m,事故发生在第1个标准节与顶升套架连接的状态下内塔身顶升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处于加完标准节已顶起内塔身第2个步距的状态,由顶升环节正转换至换步环节,左换步销轴已处于工作位置,右换步销轴处于非工作位置,此时塔身高度约110m。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7人死亡(其中1名顶升技术指导、1名塔式起重机司机、5名安拆工),2人受伤,事故塔式起重机受损。医疗费用3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156万元,伤亡补助及救济费用280万元,受伤人员歇工工资1万元,现场清理整顿期间的歇工工资10万元,现场抢救费用2万元,清理现场费用5万元,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6万元,现场财产损失价值20万元,事故后补充新员工培训费用10万元,市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70万元,因本次事故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损失50万元。
事故调查
经调查:部分顶升人员违规饮酒后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在塔吊右顶升销轴未插到正常工作位置,并处于非正常受力状态下,顶升人员继续进行顶升作业,顶升过程中顶升摆梁内外腹板销轴孔发生严重的屈曲变形,右顶升爬梯首先从右顶升销轴端部滑落。
右顶升销轴和右换步销轴同时失去对内塔身荷载的支承作用,塔身荷载连同冲击荷载全部由左爬梯与左顶升销轴和左换步销轴承担,终导致内塔身滑落,塔臂发生翻转解体,塔式起重机倾覆坍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 该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万元。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该起事故属于()。
-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起重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下列无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是()。
- 下列关于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B. (来学网)在吊物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可直接进行吊装作业,但应谨慎操作
D. (来学网)作业完毕,应锁紧回转制动器,控制开关应置零位
E. (来学网)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达到50m时应配置障碍灯
- 高处坠落在世界范围内都位居建筑业伤亡事故的首位。这是由于建筑物主要往高空发展这一固有特点所决定的。下列属于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