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灌溉项目的招标人在具备了施工招标条件的情况下,经过多方了解,邀请了 A、B、C 三家技术实力和资信俱佳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时采用最低综合报价(相当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原则,但最低投标价低于次低投标价 10%的报价将不予考虑。工期不得长于 18 个月,若投标人自报工期少于 18个月,在评标时将考虑其给招标人带来的收益,折算成综合报价后进行评标。若实际工期短于自报工期,每提前 1 天奖励 1 万元;若实际工期超过自报工期,每拖延 1 天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2 万元。
A、B、C 三家投标人投标书中与报价和工期有关的数据汇总于表 1、表 2。假定:贷款月利率为 1%,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在评标时考虑工期提前给招标人带来的收益为每月 40 万元。
(来学网)
问题:
1.我国《招标投标法》对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2.若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如果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合同价为多少?
3.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