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程原定2023年9月30日竣工,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23年12月30日竣工。但在2023年10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400万元,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
    (来学网)调增200万元
  • B.
    (来学网)调增100万元
  • C.
    (来学网)调增400万元
  • D.
    (来学网)不予调增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