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矿业公司立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地质资料显示该井筒表土层厚度25m,无流沙;基岩段最大涌水量30m^3/h。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设计图纸、投标相关的辅助资料、当地准入条件要求和准入备案资料等。在招标投标及后续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有5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其中A、B、E为本省施工企业,C、D为外省施工企业。为便于外省施工企业了解工程现场环境,招标人分别组织C、D进行了现场踏勘。
事件2:5家施工企业中,只有A就招标文件提出了3个问题,招标人逐一进行了回答。并且向A发送了书面答复。
事件3:招标人经过测算,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8500~9100万元之间,否则按废标处理。
事件4:井筒基岩段施工中,井筒实际最大涌水量50m^3/h,施工单位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堵水,导致费用增加200万元,工期延误2个月。井筒施工结束验收时,井筒总漏水量为15m^3/h,业主要求采用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增加费用16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还缺少哪些主要内容?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事件2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实践3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由。
5.事件4中施工单位能获得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还需补充: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
2.不合理。
理由: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不合理。
理由: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不合理。
理由: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5.施工单位能获得工期索赔2个月、费用索赔200万元。理由:施工单位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堵水。导致费用增加200万元,工期延误2个月,是由于实际地质条件与原地质资料不一致导致的,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因此,应予以支持。壁后注浆堵水增加的费用和工期,是由于井筒总漏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属于施工单位自身的责任,因此,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