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矿井采区巷道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为15个月,施工单位根据该矿井采区巷道的关系,编制了采区巷道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10-1),安排了4支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各施工队伍的施工内容分别为:甲队A、C、J;乙队:B、G、K;丙队D、H;丁队:E。
(来学网)
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时发现其施工队伍安排不合理,建议只安排3支施工队伍,将丁队的施工任务交由丙队去完成,施工单位通过研究,采纳了监理的意见。
在施工进行到12个月末检查发现,甲队施工进度超前,C工程已完成,且丁工程已施工1个月;乙队在C工程施工中,因遇含水地层发生突出水事故,导致施工进度拖延,检查时工程刚完成,K工程尚未开始;丙队施工进度正常。
问题:
1.施工单位编制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计算工期是多少?为确保工期施工中应重点控制哪些工程?
2.针对监理单位的建议,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丙队的施工任务安排?
3.针对G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突出水事故,说明施工单位可获得索赔的具体内容及理由。
4.乙队施工进度发生拖延后,如果施工进度不变,考虑K工程可安排对头掘进,则应当如何安排方能确保建设单位的施工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