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净直径6m,设计深度62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地质钻孔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10m的砂岩含水层,预计涌水量20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设单位未同意;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井筒施工至砂岩含水层时,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3/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导致施工工期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混凝土井壁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较大的记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相关费用。
问题:
1.为预防井筒涌水造成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可采取哪些措施?
2.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所提出和采取的防水措施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3.指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