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天气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货,使工程延误至2018年7月30日竣工。但由于2018年7月1日起当地计价政策调整,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了300万元工人工资。关于这300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此政策变化增加的300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
  • B.
    (来学网)增加的300万元因政策变化造成,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 C.
    (来学网)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增加的300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
  • D.
    (来学网)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增加的300万元是政策变化造成,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承包人(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