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采取的做法是()。
  • A.
    (来学网)下达变更指令,要求承包人必须提前竣工并支付,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
  • B.
    (来学网)增加合同补充条款,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不承担赶工费用
  • C.
    (来学网)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
  • D.
    (来学网)自行将工期压缩到合同工期的80%,并要求承包人按期完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作了以下规定:(1)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