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鲜啤酒10吨给乙烟酒批发销售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90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含塑料周转箱押金500元);销售无醇啤酒5吨给丙商贸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38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750元。上述押金均单独核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元。(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
  • A.
    (来学网)2500
  • B.
    (来学网)3300
  • C.
    (来学网)3600
  • D.
    (来学网)375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选项C当选,啤酒分类以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划分标准,每吨出厂价在3 000元(含3 000元)以上的为甲类啤酒,在3 000元以下的为乙类啤酒。其中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鲜啤酒每吨出厂价=[29 000+(2 000-500)÷(1+13%)]÷10=3 032.74(元)>3 000元,为甲类啤酒;无醇啤酒每吨出厂价=[(13 800+750)÷(1+13%)]÷5=2 575.22(元)< 3 000元,为乙类啤酒。故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250+5×220=3 600(元)。选项A不当选,未计算无醇啤酒消费税税额。选项B不当选,误将鲜啤酒判断为乙类啤酒。选项D不当选,误将无醇啤酒判断为甲类啤酒。提示:啤酒、黄酒属于从量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金实际上不直接作为啤酒、黄酒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所以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的时候只计算增值税,而无须计算消费税。但是在计算消费税的题目中,涉及判断啤酒类别及其适用税额时,需要计入包装物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