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
    (来学网)检查公司财务
  • B.
    (来学网)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C.
    (来学网)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 D.
    (来学网)建议解任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监事会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但监事会本身并没有“人事权”,可以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而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并非监事会职权,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均为监事会的职权,选项AC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