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化工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甲酸甲酯混合液”做了物理性鉴定,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该混合液具有易燃易爆特性。购买该混合液的乙企业在卸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混合液泄漏,造成5人中毒死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甲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及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甲化工企业应当对“甲酸甲酯混合液”做毒理特性鉴定
  • B.
    (来学网)该起事故因混合液泄漏致人中毒死亡,属于环境污染事故
  • C.
    (来学网)该起事故由乙企业操作不当引起,甲企业不承担责任
  • D.
    (来学网)该“甲酸甲酯混合液”的安全标签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甲化工企业应当对“甲酸甲酯混合液”做毒理特性鉴定。B选项错误。该起事故属于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C选项错误。甲化工企业未进行毒理特性鉴定,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甲企业应承担责任。D选项错误。安全标签应当标明其物理危害、环境危害和健康危害。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