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县为发展经济,设立工业园区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成立了甲、乙、丙三家企业。甲企业为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乙企业为中型金属冶炼企业,丙企业为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关于甲、乙、丙三家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丙企业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关于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的规定
  • B.
    (来学网)甲、乙、丙三家企业应当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C.
    (来学网)丙企业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后可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D.
    (来学网)甲、乙企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因此,A选项错误,丙企业属于小型规模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制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B选项错误,甲、乙、丙三家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并不是应当;D选项错误,甲、乙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