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5Mt/a的新建矿井,地面平均标商+1210m,开采水平标高+750m,煤层平均倾角5°。3号煤层和5号煤层为可采煤层,其中3号煤层为当前开采煤层,平均厚度4.5m,煤层及顶板柱状图如图1所示。
(来学网)
该矿布置有一、二采区两个生产采区,一采区有1301综采工作面,二采区有2301运输巷和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均位于井田东部,与B煤矿相邻,采掘工程平面图如图2所示。

经鉴定,A煤矿为高瓦斯矿井,3号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5号煤层为自燃煤层,煤尘不具有爆炸性,未开展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矿井正常涌水量600m³/h,最大涌水量1300m³/h。B煤矿条件与A煤矿相似,2年前曾发生顶板透水淹没采区事故,并曾因越界开采被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处罚。
A煤矿整体承包给M公司生产经营,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煤矿五职矿长齐全,配有通风和机电两名副总工程师,设有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等管理部门,其中生产技术科仅有1名兼职人员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M公司因人员暂时短缺,将煤巷掘进工程承包给N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探放水工作由掘进队负责。
2022年3月20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检查发现:①2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已施工至距离井田边界150m处,但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开展探测工作,未编制水害专项应急预案;②3月19日中班1301综采工作面正常生产过程中回风巷瓦斯浓度曾达到1.2%;③主水仓工作水泵未进行联合排水实验;④1301综采工作面上隅角CO传感器悬挂位置不当;⑤主运输皮带机温度监测装置失效;⑥23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个别锚杆预紧力不足;⑦支护工使用普通钻机进行探放水;⑧该矿与相邻的B煤矿有技术交流,凭图纸判断两煤矿不存在越界开采,未开展相关验证工作;⑨两个采区的回风巷直接串联,未设置专用回风巷。
针对上述问题和隐患,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建议A煤矿根据《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要求,建立矿井水害预警系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93号)列出A煤矿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2.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出A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3.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指出A煤矿在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4.列出A煤矿水害应急专项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5.根据《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简述A煤矿水害预警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