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地下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20×10⁴t/a,职工人数为1100人,其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2m³/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5m³/min,且经过检测鉴定,各个掘进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3m³/min,各采煤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5m³/min。
2020年1月25日该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起事故是由2100石门掘进工作面揭露5号煤层时引发,突出的煤岩及瓦斯造成该班组7人死亡,附近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235万元。该班组中的关某由于在上班途中,受到闯红灯的汽车撞击而受伤,未赶上当天的掘进作业,关某以此为由向该矿申请工伤,但矿方以其未上班为由予以拒绝。
该起事故发生后,该矿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在相应的石门揭煤工作面中采取局部防突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效果,之后该矿技术人员向矿领导提出应当建立煤与瓦斯抽采系统的建议,以从根源上解决瓦斯问题。但矿方考虑到成本等问题后,未予以同意。之后,相关安全检查部门也加大了对该矿的检查力度,要求该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该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积极整改,此后该矿未再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关某受到的伤害是否为工伤,并说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2.判定该矿井的瓦斯等级并说明判定依据。
3.简述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可采取的局部防突措施。
4.判定该矿井是否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说明哪些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