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和销售,2024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进口一批A款实木地板素板,关税完税价格120万元,关税税率20%。
(2)领用当月进口A款实木地板素板50%用于连续生产实木地板,当月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3)委托乙厂加工一批B款实木地板素板,甲厂提供的原木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甲厂收回B款实木地板素板后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500万元。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4)外购一批C款实木地板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本月期初库存外购C款素板金额为500万元,期末库存外购C款素板金额为200万元,当期领用C款素板用于加工实木装饰地板。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业务(1)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A.
    (来学网)0
    B.
    (来学网)7.2
    C.
    (来学网)7.58
    D.
    (来学网)8.34
  2.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A.
    (来学网)12.42
    B.
    (来学网)16.21
    C.
    (来学网)18.59
    D.
    (来学网)20.51
  3. 业务(3)中,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来学网)73.68
    B.
    (来学网)77.05
    C.
    (来学网)131.58
    D.
    (来学网)125
  4. 业务(4)中,甲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为()万元。
    A.
    (来学网)65
    B.
    (来学网)85
    C.
    (来学网)75
    D.
    (来学网)50
正确答案:
(1)C
(2)B
(3)D
(4)A
答案解析:
(1)实木地板素板属于应税消费品,进口A款实木地板素板应缴纳消费税=120×(1+20%)÷(1-5%)×5%=7.58(万元)。(2)将外购(含进口)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再销售的,准予按生产领用量扣除已纳消费税。业务(2)中准予扣除50%的进口消费税,甲厂应缴纳消费税=400×5%-7.58×50%=16.21(万元)。(3)委托乙厂加工B款实木地板素板,应由受托方乙厂代收代缴消费税;但题干信息已知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厂收回B款素板后直接对外销售了,应按不含税销售额补缴消费税。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2500×5%=125(万元)。(4)将外购的C款实木素板连续生产装饰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扣除已纳消费税。当期生产领用量对应的金额=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500+1000-200=1300(万元),甲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1300×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