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有关工程价款如下:
1.工程价款:
(1)分项工程(含单价措施)项目费用87.90万元,包括A、B、C、D四项。费用数据与施工进度计划如表4.1。
(2)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余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项工程项目费用的8%计取,其余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16万元。
(3)暂列金额10万元。
(4)上述工程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5)管理费和利润按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按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7%,增值税税率为9%。
(来学网)
2.工程款支付方面:
(1)开工前10日内,发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款(在第2~4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1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签约合同价的60%,其余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在第3月支付,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以外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工程款在第2~5个月平均支付。
(3)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款逐月结算。当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计划总工程量15%以上时,管理费和利润降低(或提高)50%。
(4)总价措施项目变化值在结算时统一调整并支付。
(5)发包人按承包人每次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6)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后的30天内完成审查工作,竣工结算时扣除工程实际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
3.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中发生了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下列事项:
(1)分项工程B第3月实际工程量比当月计划工程量减少20%,其他月份不变。
(2)分项工程C增加300m^3,2、3、4月分别增加100m^3。
(3)因工程量变化,其余总价措施项目费增加2万元。
(4)其余工程内容的施工时间、工程量和价款均与签约合同相符。
问题:
1.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为多少万元?签约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预付款和开工后10日内应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2.施工至第3个月末,承包人累计完成分项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为多少万元?分项工程进度偏差(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影响)为多少万元?第3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为多少万元?
3.分项工程B、C项目费用应调整为多少万元?
4.总价措施项目费增减额是多少万元?除总价措施项目外合同价增减额是多少万元?如果在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发包人均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承包人预付款和各项工程款,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尾款为多少万元?(计算过程和结果有小数时,以元为单位的保留两位小数,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三位小数)
正确答案:
1.(1)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87.9×8%+16)×1.07×1.09=26.862(万元)
(2)签约合同价:(87.9+10)×1.07×1.09+26.862=141.043(万元)
(3)预付款:(87.9-10-87.9×8%)×1.07×1.09×50%=41.327(万元)
(4)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87.9×8%×60%×1.07×1.09×90%=4.429(万元)。
2.(1)施工至第3个月末,承包人累计完成分项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17.6+[(500+400×8%)×350+(500+400)×280]÷10000}×1.07×1.09=83.390(万元)
(2)分项工程进度偏差(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影响)
①已完工程计划费用:83.39×1.08=90.061(万元)
②拟完工程计划费用:(17.6+31.5+700×280÷10000)×1.07×1.09×1.08=86.535(万元)
③进度偏差:90.061-86.535=3.526(万元),进度超前。
(3)第3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为多少万元?
①分项工程费:(400×350×80%+400×280)÷10000=22.400(万元)
②措施项目费:87.9×8%×40%+16/4=6.813(万元)
③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22.4+6.813)×1.07×1.09×90%-41.327/3=16.888(万元)
3.(1)分项工程B项目费用应调整为:[(500+400×80%)×350]÷10000=28.7(万元)
(2)分项工程C项目费应调整为
①分项工程C人材机费用:280÷1.16=241.38(元/m^3)
②分项工程C增加超过15%后综合单价:241.38×(1+16%×50%)=260.69(元/m^3)
③分项工程C费用应调整为:28+[1000×15%×280+(300-1000×15%)×260.69]÷10000=36.110(万元)
4.(1)总价措施项目费增减额:2+(28.7+36.110-31.5-28)×8%=2.425(万元)
(2)除总价措施项目外合同价增减额:(28.7+36.110-31.5-28)×1.07×1.09+(0-10)×1.07×1.09=-5.470(万元)
(3)竣工结算尾款
①实际总造价第一种方法:141.043-5.470+2.425×1.07×1.09=138.401(万元)
②实际总造价第二种方法:(87.9×1.08+16)×1.07×1.09+(28.7+36.110-31.5-28)×1.07×1.09+2.425×1.07×1.09=138.401(万元)
③竣工结算尾款:138.401×(1-3%)-(138.4-2.425×1.07×1.09)×90%=12.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