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分析A企业矿山开采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别。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指出A企业在应急预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A企业在应急预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综合应急预案。
(2)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3)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
(5)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6)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7)应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3.A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存在的不符合项:
(1)该企业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2)该企业没有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该企业没有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该企业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5)该企业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没有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同时在检查中发现了隐患和问题说明验收并未合格。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该企业没有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4.列举A企业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基本安全设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补充
安全设施有关定义。
1.基本安全设施。
基本安全设施是依附于主体工程而存在,属于主体工程一部分的安全设施。基本安全设施是矿山安全的基本保证。
2.专用安全设施。
专用安全设施是指除基本安全设施以外的,以相对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而存在,不具备生产功能,专用于安全保护作用的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