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煤矿开采标高+1030m,井田面积25.0850km^2,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正式投产。事故发生时矿井证照齐全,属正常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全井田划分为二个盘区,井下二个综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布置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2.8m^3/h,最大涌水量为85.2m^3/h。2021年该煤矿产量为55万吨。
井下主排水泵房设在主斜井底,井下涌水汇集于中央水仓,由井下主排水泵和敷设于主井井筒内的排水管路,排至工业广场沉淀池。主水仓容量为480m^3。主排水泵选用MD80-43×3型矿用多级离心泵3台;矿井正常涌水时,水泵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仅以文件形式设置了安监科、地测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等科室,未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掘进队负责矿井巷道掘进及相关工作,队长马某负责区队全面工作,2022年1月1日,任命马某兼任掘进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科长,实际工作中马某未履行掘进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科长职责。
2020年4月,矿井编制了《1150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每隔50m布置钻场,钻探80m,允掘50m”。自7月9日至10日,11503运输顺槽掘进至1140m处施工了3个探放水钻孔,钻孔最大深度84米,按规定允许掘进50米,事故发生时实际掘进103.6米(事故点位于1243.6米处),期间未再进行探放水。
2021年7月25日18时30分,工作面迎头右帮上方坍塌,突然有水突出,沿11503运输顺槽涌出,将综掘机司机和两名支护工冲倒。负责人立即报告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经过共同努力,累计排水量约39000m^3,11501工作面采空区尚存水量约70657.9m^3。透水量共计约10.31万m^3。经过5天连续奋战救援,历时102小时,找到3名被困人员遗体并运送升井。
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
(1)事故发生是11503运输顺槽掘进至1243.6m时,与相邻的B煤矿老空区打通,老窑积水突入掘进工作面,导致事故发生。
(2)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未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该矿按年足额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保障探放水措施执行的资金迟迟未落实到位,部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建设施的安全评价;探放水人员配备不足,全矿仅1名持证探放水工。
(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无专职负责职工安全培训的机构或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不严格,现场作业人员对透水等重大灾害征兆无辨识能力;职工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列出A煤矿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2.《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计算该矿2021年安全生产费用,并指出该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是否合理。
3.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AQ2061-2018),指出A矿在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4.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出A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5.简述该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要经历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