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m。(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m。(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m。(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kg。(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kg;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kg(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kg;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kg。(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kg(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kg,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