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高频考点(1)
2017年04月12日 来源:合肥良学教育经济法的渊源
1.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 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 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5.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 国际条约、协定
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往年中级考试多选题)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盈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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