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必看!2020年四川考研考生考前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21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希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切实遵守相关规定。
考生要提前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
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超过时间未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如果忘了登录密码,可凭考生本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找回。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
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考点熟悉考场,了解考点所在具体位置、公交路线情况,认真阅读考场公示信息。我省各考点均为考生统一配置了标准化考试文具。考生应按照考点要求熟悉考场,爱护考场内物品。
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要积极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如果携带有规定以外物品应主动上交,在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禁带物品须置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负责。安检合格后才能入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座签旁以便核验。
掌握好考试时间,考场内挂钟仅为计时参考
12月21日、22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3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堂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接受安全检查。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不得将手表等计时器带入考场。考场统一提供挂钟作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特别提示:考生切记不能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将按作弊处理。
注意答题规范,遵守考场纪律,避免无谓失误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评阅质量,考生只准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者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在得到答题卡和试卷袋后,考生要对照准考证核对试卷(卡)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清点试卷(包括答题卡)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重印、字迹不清,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用2B铅笔正确填涂“考生编号” 信息点。对于实行一题多卷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科,还须将“试卷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并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考生编号。凡漏贴“试卷条形码”的,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监考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考生编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条形码作为扫描识别考生信息及考试科目类别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考生须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应将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装回小试卷袋,按照统考科目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袋、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自命题试卷及其答卷和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考生不得漏装试题、答卷,否则后果考生自负。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由考生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有序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严防考试作弊,严处违规行为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了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在线远程监控和录像,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
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违法行为,除了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党纪、法律的处理。
考试期间,各地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工商等部门将实行严厉措施,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及有关人员:切勿考试作弊。
警惕考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及家长对于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发布或传播所谓“出售研考试题”、“充当枪手”之类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误导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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