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模拟】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证2020年法律法规章节考点模拟题(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2020年09月06日 来源:来学网【摘要】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10月24、25日举行,不知道认真学习的你,复习得怎么样了呢?为了更好地应对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来学小编特整理了关于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章节考点模拟试题,供大家参考!更多关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考前精讲视频等信息,请关注来学网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栏目!
【多选】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来划分,金融犯罪可以分为( )。
A.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B.伪造型金融犯罪
C.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 D.规避型金融犯罪
E.诈骗型金融犯罪
【答案】BCDE
【解析】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多选】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金融犯罪可以分为( )。
A.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B.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
C.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
D.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E.针对银行的犯罪
【答案】BCD
【解析】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单选】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 )。
A.自然人
B.法人
C.金融管理秩序
D.单位
【答案】C
【解析】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单选】金融犯罪的对象是( )。
A.货币资金
B.各种金融工具
C.自然人或法人
D.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答案】D
【解析】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就作为金融犯罪对象的人而言,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遭受金融诈骗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及的“公众”等。
【单选】金融犯罪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是( )。
A.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B.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C.犯罪的主观方面
D.犯罪的主体
【答案】B
【解析】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是金融犯罪突出的客观特征,是金融犯罪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单选】下列关于金融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A.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不一定是故意
B.金融犯罪不一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C.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金融犯罪的主体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
【答案】A
【解析】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有的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多选】危害货币管理罪包括( )。
A.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B.违法发放贷款罪
C.持有、使用假币罪
D.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E.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答案】AC
【解析】危害货币管理罪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
【单选】下列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B.本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C.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
D.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答案】C
【解析】考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有关内容。本罪主管方面是故意,并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
【判断】无形伪造是指没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假冒他人名义,擅自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实金融票证的假金融票证。(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伪造包括有形伪造和无形伪造两种:
有形伪造是指没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假冒他人名义,擅自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实金融票证的假金融票证。
无形伪造是指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超越其制作权限,违背事实制造内容虚假的金融票证,如银行工作人员制作虚假的银行存单交付他人。
【多选】洗钱罪的对象包括( )。
A.毒品犯罪的所得 B.恐怖活动犯罪的所得
C.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 D.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
E.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
【答案】ABCDE
【解析】《刑法》中的洗钱罪明确规定其对象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除这几种违法所得之外,其他犯罪所得都不能成为洗钱罪的对象,也就不能构成洗钱罪。
精彩不容错过,更多详细真题,精彩直播视频,请点击来学网查看:模拟真题+精彩直播视频,等你来!
【多选】王某为某银行工作人员,他为其好友李某违法出具了一份资信声明并且故意帮助其承兑了一份伪造的票据;于是李某在王某所在银行存入一笔钱,王某收到这笔钱后没有将其入账,而是将这笔钱贷款给他人,则王某所犯罪行有( )。
A.违法发放贷款罪 B.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C.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D.违法票据承兑罪
E.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答案】ABCD
【解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私自将钱贷给他人属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王某收到这笔钱后没有将其入账属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出具资信声明符合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承兑伪造票据属于违法票据承兑罪;
【多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具体包括( )。
A.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B.伪造信用卡
C.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D.伪造、变造汇票、支票、本票
E.伪造身份证、户口簿
【答案】ABCD
【解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包括:(1)伪造、变造汇票、支票、本票。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4)伪造信用卡。
【多选】下列金融犯罪中,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的有( )。
A.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B.违法发放贷款罪
C.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D.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E.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BCDE
【解析】以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1)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违法发放贷款罪;
(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4)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5)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单选】下列不属于金融诈骗罪的是( )。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D
【解析】挪用资金罪属于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金融诈骗罪包括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以及金融凭证诈骗罪。
【多选】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
A.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B.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C.恶意透支 的
D.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E.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答案】ABCE
【解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③冒用他人信用卡的;④恶意透支的。
【多选】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有( )。
A.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B.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C.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D.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E.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做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答案】ABCDE
【解析】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的五种表现为:(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单选】下列不属于金融凭证诈骗罪行为对象的是( )。
A.支票
B.委托收款凭证
C.汇款凭证
D.银行存单
【答案】A
【解析】金融凭证诈骗罪行为对象是,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多选】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有( )。
A.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E.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答案】ABCD
【解析】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①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②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③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④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⑤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单选】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这构成了( )。
A.诈骗罪 B.非法占有财产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D
【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多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包括( )。
A.国有独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B.合伙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国有控股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D.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合资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答案】ACD
【解析】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单选】李某是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其先后三次挪用本单位资金25万元,用于网上赌球。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 )。
A.洗钱罪
B.贪污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挪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合肥良学教育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合肥良学教育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合肥良学教育—未来因学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