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02月28日 来源:河北省卫健委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系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医院成立于1953年,名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精神病院”,1954年更名为“河北省精神病院”。1993年,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同时加挂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牌子。医院现有编制床位850张,设有老年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成瘾医学科、睡眠医学科、临床心理科、情感障碍科、普通精神科等亚专业科室,现为全省精神卫生防治、科研、教学、康复和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和中心,承担全省急重症精神疾病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应急心理干预以及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等职能,连续四年保持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等次。

  医院现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建设单位,是河北省精神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依托单位,河北省心理保健中心、河北省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救援中心、河北省药物依赖治疗中心、河北省保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也设在医院。医院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临床规范化培训中心(河北)、中华护理学会精神专科护士京外临床教学建设基地、河北省护理学会精神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还是河北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心理医院(非隶属)。医院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京津冀精神卫生大数据中心、贺林院士新医学合作示范基地、河北省中医药郁病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

  医院承担河北省及保定市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河北省卫生应急第十三分队(心理卫生)、河北省心理援助热线(96312)也设在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解锁工程”“开心工程”“牵手工程”等公益品牌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医院牵头成立河北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覆盖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甘肃、宁夏、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的70家医疗机构。通过紧密型合作、专科共建、远程医疗等模式带动区域均衡发展。

  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加强人文关怀示范医院”、“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和“五一巾帼标兵岗”、国家级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先进集体、河北省精神文明单位”、“河北省‘双创双服’先进集体”、“河北省残疾人之家”、“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河北省先进集体”等称号,为全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3日。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hbs6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相关能力和技能水平等。现场答辩、技能考试均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答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8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hbs6yy.com)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hbs6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hbs6y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76201(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212(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831(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72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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