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

1927. 甲煤矿经改造后,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井田走向长度4.2km,倾斜宽2.4km,面积6.4152km^2,开采深度为+1066m-+330m,区内共含煤9层,其中可采煤2层,分别是5-2和10#煤层,5-2煤为主采煤层,10#煤为配采煤层,现开采煤层为5-2煤层,煤层平均厚度2.01米,全井田内煤层相对稳定,5-2煤保有地质储量13.39Mt,可采储量8.11Mt。该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瓦斯等级均鉴定为低瓦斯矿井,5-2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5-2煤层自燃倾向性属Ⅱ类自燃煤层,无冲击地压危险。 2020年5月和10月部分调度会议记录表明事故区域巷道掘进过程中,多次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相关负责人要求施工瓦斯排放孔。监控系统记录显示,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面瓦斯超出报警值1%累计达16次,其中:10月30日,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报警3次,瓦斯浓度最大值达到2.2%,持续时间428s;10月31日,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报警2次,瓦斯浓度最大值1.91%,最大时长636s。 2020年11月4日8时30分左右,检测瓦斯浓度为0.2%,驻矿安全监督员安全到达工作面后,检查瓦斯浓度为0.18%,并发现工作面仅有3个瓦斯释放孔,要求掘二队抓紧补打释放孔。 12时左右,安检员突然听到“嗵、嗵、嗵”连续6、7声巨响,感觉底板像要翻起来一样,还有“呛人的气味”,就失去知觉。12时40分昏倒的安检员醒来后,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出事了,工作面爆,让撤人”。事故发生前,当班入井42人,事故发生后,6人入井,40人安全升井,8人失联。 事故后调查发现: ①事故发生在59轨道下山下段掘进工作面,距5#联巷22米处。4#联巷与5#联巷间的煤体,由东南向西北方向,煤层总体表现出先急剧增厚而后逐渐变薄的特征。事故地点位于5-2煤层急剧增厚带内。 ②经认定本次突出煤量820吨,突出瓦斯量为33380m^3,吨煤突出瓦斯量40.7m^3/吨。化验结果为:瓦斯放散初速度△p=29,煤坚固性系数f=0.21。59轨道下山下段掘进工作面5-2煤样,化验结果为:瓦斯放散初速度△p=30,煤坚固性系数f=0.15。 ③59轨道下山下段掘进工作面处于地质变化带,全层构造煤发育,煤质松软煤层变厚,煤层埋藏深、构造应力大,瓦斯含量高;工作面出现响煤炮、瓦斯忽大忽小频繁超限、片帮等动力现象,在未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的情况下,继续冒险组织掘进施工,综掘机割煤诱发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④煤矿违规组织掘进,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也未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仅采取施工钻孔的方式排放瓦斯进行防治,未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未按规定对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测定,违章冒险组织掘进作业。 ⑤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是瓦斯超前排放钻孔技术措施现场执行不到位;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频繁,安全管理职责不能有效落实;三是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1928. 甲煤矿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正式投产,属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Mt/a,核定生产能力4.50Mt/a。 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开拓,水平标高为+335m,采深560~810m,布置五条大巷,条带式输送机大巷、两条辅助运输大巷和两条回风大巷。事故发生时有402104综放工作面和六个掘进工作面组织生产作业,402104综放工作面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主采4#煤层,位于延安组第一段的底部,属于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具有强冲击倾向性,评价具有强冲击危险性。 2021年9月上旬,甲煤矿402104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段出现底鼓、顶板下沉、片帮等现象,超前支架向外巷道底鼓达1m,造成拉移超前支架、防冲支架困难,综采队在检修班安排专人进行维修作业。 各施工单位按照维修方案,编制了维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冲专项措施,并开始巷道维修、检修等工作。带班矿领导在402104回风顺槽由外向里查看巷修工作时,约13时52分,走到3#防冲支架处,突然听到一声闷响,被冲击波冲倒,约2分钟清醒后,听到有人在哭喊,发现巷道破坏严重,急忙向外爬,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向总经理报告了事故,杜少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救援。监管监察部门15时46分8时18分接到事故报告。 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20人轻伤,丧葬及抚恤费用606万元,医疗费用435万元,现场抢救费用159万元,支护、车辆损失价值162.36万元,停产损失价值391.26万元,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56万元。 事故调查发现: (1)事故区域4#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且位于F7正断层下盘、A6向斜西侧及A5向斜北侧,构造应力高,采空区上方大面积厚硬覆岩悬顶被贯穿整个工作面与相邻两个工作面采空区的F7断层切割断裂,使区段煤柱及工作面区域应力高度集中。受开采扰动,被断层切割的大面积厚硬覆岩回转加载造成煤体失稳,引发冲击地压事故发生。 (2)违规在应力集中区安排人员多点集中交叉作业,安排综采队、巷修队、生产准备队、综掘五队4个区队每天检修班在402104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段200米范围,多点集中交叉进行巷道补强支护和起底作业。 (3)对复杂条件下冲击地压机理、巷修作业扰动危险性认识不足。矿井针对断层切割厚硬覆岩回转加载煤体失稳型冲击地压机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对这类冲击地压进行风险研判、监测预警与防治;对工作面回风顺槽巷道起底等巷修作业处于高应力状态的煤体产生的扰动危险性认识不清。 (4)冲击危险性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实际不够,分析研判不精准。多次冲击地压动力现象,特别是上级单位10月8日发出提醒函后,均未引起足够重视,冲击危险性分析研判结论依然为“中等危险”。 (5)违规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安装设备且未采取固定措施。维修巷道时在距离工作面200米以内安装刮板输送机及控制开关,且仅在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设置压柱,其他部位无固定措施。 (6)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人员未随身携带定位卡进入回风顺槽限员站;事故发生时两顺槽防冲限员管理站以里作业人数超出限员40人规定。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计算此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判定此次事故的等别。 2.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指出此次事故报告存在的问题,简述事故报告的内容。 3.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判定此次事故类别,简述事故直接原因。 4.简述该矿针对此类冲击地压事故的预防措施。
1929. 甲露天煤矿生产规模为90万吨/t,设计面积2.13平方公里。2022年7月,该矿山与乙公司签订了总包合同,将土石方剥离、转运等全部作业发包给乙公司。 2月22日6时30分,挖机司机、自卸卡车司机、钻机司机等222人陆续进入作业现场。11时56分起,事发区域西侧、顶部等地点发生小面积滑塌,边坡坡面及底部出现裂缝、冒尘等滑塌征兆。12时27分,在事发区域东侧边界处标高1395米台阶坡脚进行爆破作业。12时40分,176名作业人员午饭后返回采场作业。 13时许,乙公司负责人到西区南帮查看施工作业时,发现北帮边坡异常后使用对讲机分别通知人员撤离。 13时12分许,采场北帮边帮岩体发生大面积滑落坍塌,现场59名作业人员和17台挖机、27台自卸卡车、8台钻机、4台皮卡车、1台装载机、1台小型客车等58台作业设备被埋,最终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调查发现: ①未按设计施工,任意合并台阶,形成高陡边坡:该煤矿剥采台阶高度设计高度10米,最小工作平盘宽度32米,按设计事发前应形成21个剥离台阶和1个工作台阶。实际事发区域上部仅形成3个台阶,台阶高度均超过10米,最高达145米,边坡最大垂直高度315米,工作帮坡角39°,大于设计值36°; ②在采场底部连续高强度剥离采煤,致使边坡稳定性持续降低,处于失稳状态,剥采作业布置在采场底部狭长区域,剥采设备密集布置,持续高强度作业,80天内事发区域剥采位置评价降深65米,超挖边帮岩体压脚量,边坡抗滑力减小、下滑力增加,边坡稳定系数持续降低; ③剥采作业扰动和越界排土导致边坡断层、节理裂隙发育加剧。事发区域的断层和节理,在剥采、爆破等生产活动扰动下,不断扩展贯通,岩体的完整性持续被破坏; ④未按规定设置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不果断。按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施设计,采场应设置49个监测点、形成11条监测线,但实际仅布设7个监测点且均在事发区域外,未形成监测线,无法发挥边坡监测预警作用。没有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没有明确紧急情况下的撤离顺序和路线,没有组织过应急演练。在提前6分钟发现大规模坍塌迹象的情况下,仍没有果断组织所有车辆、人员立即撤离,错失了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机会; ⑤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统一协调、管理,未安排人员应急值守;长期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⑥技术管理缺失,未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剥采作业计划;未编制边坡工程监测方案,未按设计设置监测点,未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简述此次事故的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简述此次事故报告内容。 4.简述该矿防范此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1930. A煤矿开采标高+1030m,井田面积25.0850km^2,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正式投产。事故发生时矿井证照齐全,属正常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全井田划分为二个盘区,井下二个综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布置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2.8m^3/h,最大涌水量为85.2m^3/h。2021年该煤矿产量为55万吨。 井下主排水泵房设在主斜井底,井下涌水汇集于中央水仓,由井下主排水泵和敷设于主井井筒内的排水管路,排至工业广场沉淀池。主水仓容量为480m^3。主排水泵选用MD80-43×3型矿用多级离心泵3台;矿井正常涌水时,水泵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仅以文件形式设置了安监科、地测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等科室,未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掘进队负责矿井巷道掘进及相关工作,队长马某负责区队全面工作,2022年1月1日,任命马某兼任掘进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科长,实际工作中马某未履行掘进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科长职责。 2020年4月,矿井编制了《1150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每隔50m布置钻场,钻探80m,允掘50m”。自7月9日至10日,11503运输顺槽掘进至1140m处施工了3个探放水钻孔,钻孔最大深度84米,按规定允许掘进50米,事故发生时实际掘进103.6米(事故点位于1243.6米处),期间未再进行探放水。 2021年7月25日18时30分,工作面迎头右帮上方坍塌,突然有水突出,沿11503运输顺槽涌出,将综掘机司机和两名支护工冲倒。负责人立即报告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经过共同努力,累计排水量约39000m^3,11501工作面采空区尚存水量约70657.9m^3。透水量共计约10.31万m^3。经过5天连续奋战救援,历时102小时,找到3名被困人员遗体并运送升井。 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 (1)事故发生是11503运输顺槽掘进至1243.6m时,与相邻的B煤矿老空区打通,老窑积水突入掘进工作面,导致事故发生。 (2)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未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该矿按年足额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保障探放水措施执行的资金迟迟未落实到位,部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建设施的安全评价;探放水人员配备不足,全矿仅1名持证探放水工。 (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无专职负责职工安全培训的机构或人员,日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不严格,现场作业人员对透水等重大灾害征兆无辨识能力;职工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列出A煤矿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2.《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计算该矿2021年安全生产费用,并指出该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是否合理。 3.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AQ2061-2018),指出A矿在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4.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出A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5.简述该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要经历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