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王女士是一家合资公司的职员。劳动合同上规定王女士的工作岗位是推广部经理,月薪7000元。合同中还规定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和报酬。2011年6月至9月王女士休产假,其职位被别人代替。10月上班后公司通知王女士由于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推广部被撤销,玉女士工作岗位调整为秘书,月薪变为3000元。王女士坚决不同意公司的做法,她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表现都很优秀。关于该公司及王女士的说法中,正确的()。
  • A.
    (来学网)公司调整王女士的工作岗位和报酬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 B.
    (来学网)王女士坚决不同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和报酬的做法,因她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表现都很优秀
  • C.
    (来学网)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D.
    (来学网)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 E.
    (来学网)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和报酬,其做法合理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虽然合同中规定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和报酬,但本案中王女士坚决不同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和报酬的做法,因她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表现都很优秀。所以,公司调整王女士的工作岗位和报酬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