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王女士怀孕三个月,但她在近期工作中严重失误,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企业依法()。
  • A.
    (来学网)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B.
    (来学网)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C.
    (来学网)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D.
    (来学网)很难确定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当同时出现可以解除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应服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后者的法律效力大于前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劳动者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即使劳动者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