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甲项单价为180元/m3,乙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修金;
(3)当子项工程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造价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来学网)
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m3)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工程价款是多少?每月造价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每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