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4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在建项目,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契税210万元、印花税3.5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及登记费0.1万元,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7210.00
  • B.
    (来学网)7210.10
  • C.
    (来学网)7213.50
  • D.
    (来学网)7213.6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项目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选项B当选,具体计算过程如下:(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其中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过户、登记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综上,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契税+登记费=7 000+210+0.1=7 210.1(万元)。选项A不当选,没有将登记费0.1万元计算在内。选项C不当选。没有将登记费0.1万元计算在内,而将印花税3.5万元计算在内。选项D不当选,误将印花税3.5万元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