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E公司是位于R省S市T县的一家大型物流企业,现有员工520人。厂区分为工作区和生活区,工作区内有库房、堆场、装卸场、集装箱场站和铁路专用线,库房内有2台50t的双梁桥式起重机,其操控系统既可电动驱动,也可手动驱动;装卸场内有2台100t的门式起重机;集装箱场站有2台45t的正面吊。
2020年开始,E公司将起重机定期检查和维保工作委托给D公司,双方签订了定期检查和维保服务合同以及安全管理协议,约定每月定期对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保。2020年1—12月,D公司在检查和维保期间,经常出现检查和维保走形式、起重机故障多发等情况。2021年1月1日起,E公司终止了D公司检查和维保服务。
2021年,E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事故经过如下:
2021年6月12日9时10分,双梁桥式起重机司机甲,指挥乙,司索工丙、丁、戊等5人在未制定大型物件起吊方案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大型铸件吊运前的捆绑工作,对吊件棱角等部位未采取保护措施。9时40分,司机甲接收到乙的指挥信号后,开始操作起重机吊运大型铸件至储存区域。9时45分,运行中的起重机突然发出一声巨响,起重机钢丝绳卷筒断裂,吊钩和吊物砸向下方的司索工丙、丁,失控的钢丝绳甩向正在吊物旁进行焊接作业的焊工己及附近的氧气瓶,氧气瓶被抛起并砸到大型铸件棱角后爆炸。事故造成丙当场死亡,丁送医途中死亡,己重伤。
事故调查发现,E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起重机电动驱动与手动驱动相互间未设置连锁保护;起重机钢丝绳卷筒筒壁磨损严重且在断裂处出现陈旧裂纹;乙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要求,未及时纠正司索工站位错误;丙、丁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已过复审期且未进行复核;未见起重机设备日常检查记录、未见起重机的定期检验报告;作业现场未见相关安全标志标识等。
E公司针对事故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事故反思和警示教育。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辨识该大型铸件吊装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简述E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E公司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3.简述起重机每天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
4.指出该起事故调查的组织者并列出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