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1月8日11时左右,甲冶金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4.67万元。
因公司20000Nm^3/h空分装置出氧量一直没有达到合同设计的20000Nm^3/h要求,甲冶金公司和乙鼓风机公司商定2023年1月在甲冶金公司停产期间进行一次空压机设备全面诊断。
1月8日,乙鼓风机公司两名检修人员在未办理进入有限空间相关审批手续,未佩戴空气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空分系统空气吸入管进行检修,随后晕倒。发现情况异常后,另外3人进入现场,在施救过程中陆续晕倒。5名被困人员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事故调查组确认,空气吸入管的氩气是由于空压机吸气侧轴承箱溢出的氩气进入空气吸入管。
经事故调查,发现:
(1)乙鼓风机公司违反与甲冶金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没有向甲冶金公司履行危险作业告知义务,也没有确保危险作业现场符合安全标准,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对空气吸入管内的风险进行辨识、未进行通风并检测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没有必要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空气吸入管内进行作业。
(2)甲冶金公司未对乙鼓风机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统一协调、管理;未履行对乙鼓风机公司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义务,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空分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未审定施工计划和方案是否涉及危险作业,对空分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错误。
(3)甲冶金公司对相关方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走过场,如2021年9月甲冶金公司组织乙鼓风机公司人员培训教育考试,部分人员培训考试成绩弄虚作假,部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时冒名顶替代签。
(4)甲冶金公司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在乙鼓风机公司人员未办理入场证的情况下,让其进入场内开展危险作业;在乙鼓风机公司人员进入空气吸入管内开展危险作业前,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未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牌或警戒带,未进行通风并检测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对乙鼓风机公司人员在制氧厂开展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失管失察。
调查中还发现,甲冶金公司安全部门经理王某于2022年6月入职,未经当地应急管理局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可能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简述本案例构成的重大事故隐患。
3.简述空气呼吸器使用前检查要点。
4.简述空气纯化系统常见故障及预防措施。